新民周刊:“伍新勇”给我们敲响警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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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17:32 新民周刊 | |
作者:乔新生 湖南《娄底日报》的政法记者伍新勇通过掌握一些官员的隐私把柄,控制操纵这些官员,利用这些官员大肆敲诈勒索,或插手地方干部人事任免,成为了称霸一方的“地下组织部长”,日前终被绳之以法。伍新勇现象其实并非个别,浙江瑞安的“陈阿太”、贵州的陈林、湖南的“小妹”等等各是一例。联想到近期一些地区频频暴露出来的冒充妓女写信敲诈 伍新勇的手段无疑是极其卑鄙的。据报道,伍新勇曾经把一些官员带到他开设的按摩店里玩乐,然后叮嘱卖淫女悄悄地将“物证”带出,凭此到他那里领取额外奖金。而他则将“物证”存放在冰箱里,日后以此“拿捏”官员。官员们都怕被揭短,为了名声荣誉,官袍权位乃至身家性命,莫不受制于此,以求躲过一劫。而伍新勇则藉此为自己牟利打通各种关节,屡有丰厚斩获。从伍新勇一案,我们不难发现,当地从一些官员到记者,再到商人,以隐私为商品,似乎形成了一个交易链。在这个特别的交易链中,官员、记者和商人都获得了各自的利益,而国家的利益和公众的利益却受到了巨大的损害。 伍新勇一案给我们的警示是多方面的。其一是,他的所作所为以及后果,严重暴露了一些地方权力运行机制中的弊病。干部的任用选拔,要走推荐、考察、讨论、公示等一系列规定程序,这都是早有明文规定了的,但在某些地方,所有规定的内容几乎成了“摆设”,官员任用上的小圈子化,使得个别关键人物可以决定地方许多官员的命运。也正因为如此,往往只要控制“一个人”或几个人,就可以控制一个地方的大多数官员而为所欲为。伍新勇深知官场之道,他正是通过引诱拉拢少数关键的官员,达到了控制一批官员的目的。 其二,伍新勇的背后牵出了一个个“问题官员”,他们之所以掉进了伍新勇精心设计的陷阱,关键还在于这些干部的自身。他们的行为不检点,贪污腐化,给了伍新勇有机可乘,为伍新勇制造了“生财之路”。伍新勇固然卑鄙无耻,但贪官污吏的秽行恶为也令人唾弃。从他们的身上,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些官员腐化堕落的变化轨迹。 其三,我们的监督机制存在某些无法回避的缺失。为什么我们的监督部门对官员的腐败堕落总是“后知后觉”,而伍新勇之类却能及时加以“利用”?现行的监督措施能否应对日益复杂的官员腐败?如果监督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能够时时提醒、告诫,一些干部也许就不会从人民公仆蜕变为犯罪分子的马前卒。 伍新勇倒下了,但他搜集的那些官员的“物证”还存放在冰箱里,其DNA还在。如何处置这些肮脏的证据?一些人认为,应该将这些DNA化验出来,让这些“问题官员”彻底曝光。也有一些人认为,应该将这些通过不法手段获取的东西彻底销毁,防止其继续害人。笔者认为,在官员的私德与公益之间确实存在着联系。如果官员私德有亏,但其并未因此而损害国家的利益,应该依照党纪政纪处理;如果官员参与了权色交易,给国家利益造成了损失,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应当允许官员犯错误,但是,如果由此而给国家带来了损害,官员则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伍新勇一案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绝妙的反面教材。它的特殊之处还在于,伍新勇曾是一个传媒人,他挟舆论工具谋取个人不法利益,导致社会结构发生某种倾斜。他的所作所为,使得他所从事的新闻职业的性质发生了极大的扭曲,使得正常的舆论监督成为了不良记者牟取私利的手段。当今,在一些大案要案的背后,经常发现有一些记者活动的身影。这些记者不是伸张正义,为民请愿,而是为一些政府官员和商人的权钱勾结摇旗呐喊。伍新勇则将这一类记者的丑行发挥到了极致,他以隐私相威胁,公开插手地方党政事务,为非作歹,称霸一方。 应该看到,中国的传媒业发展处在关键时刻,个别媒体在市场竞争的巨大压力下,利用自己掌握的材料进行“集体敲诈”,这是我们要特别警惕的。在这些媒体上,没有真相,不讲公信,只有利益。一些媒体千方百计地与政府官员拉上关系,利用舆论的影响,与官员结成了特殊的利益共同体。这种现象提醒我们,如果新闻从业人员不能坚持党性原则,不能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不能保持正确的价值取向,而是与贪官污吏沆瀣一气,愚弄百姓,那么这样的新闻从业人员,乃至新闻媒体迟早会被公众所抛弃。 伍新勇是一面镜子,从他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些官员的腐败,一些记者的贪婪,一些商人的无耻,也看到了某些地方权力运行、传媒管理、市场规范等等方面的缺失。亡羊补牢,未为晚也。虽然伍新勇被捉拿归案了,但如果我们的官员“痛处”不绝,那么后来的张新勇、李新勇、王新勇还会出现;如果一些地方干部任用不能坚持按规定进行,仍然是个别关键人物说了算,那么“地下组织部长”们仍会蠢蠢欲动,觉得将一些关键领导作为“猎物”,是成本很低的牟利之道;如果我们的监督部门的工作方法不能与时俱进,作用滞后,那么官员“落马”的现象仍旧难以明显减少。教训不能仅仅停留在教训啊。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