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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局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9:17 光明日报

  记者 杨连成

  本报讯“新年头半个月,珠海110指挥室接报治安刑事警情705件,偷盗、“两抢”等多发性案件警情占接报警情数的91.1%。春节将至,公安干警提醒市民……”这是珠海市公安局按照重新修订、完善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今天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的2004年第一号警情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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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公安局从2000年4月在全国公安系统率先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以来,坚持每月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市民发布当月与社会治安有关的警情、案情状况,重点围绕重大典型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和公安机关开展的各种便民利民措施,适时发出新的案情通报、警情提示和全市的社会治安信息,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在第一时间知晓身边的社会治安信息,增强市民的自我防范和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修订后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新闻发布的内容、形式和时间,拓宽了人民群众对警情、案情的知情权。稿件来源:光明日报(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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