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天天说”-《优秀学子法律援助献爱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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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4:01 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播报》 | |||||||||
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同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全国范围内发起的"中国优秀学子法律援助爱心行动"日前在北京启动。请看报道。 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国优秀学子法律援助爱心行动"简称"天平工程"。它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方式,每年从全国法学院校选拔优秀毕业生200人以上,根据各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急需要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邓甲明: 活动要求每位硕士毕业生每年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件以上,每位本科毕业生每年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以上,每位学子服务期为2年。 据了解,2004年度首届"中国优秀学子法律援助爱心行动"由美国福特基金会出资捐助。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山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等法学院校的70名同学入选,其中本科生62名,硕士生8名。甘肃、四川、云南等12省的46家法律援助机构成为首批优秀学子的服务单位。 法律援助大学生王涛:法律援助事业到现在还不是非常健全,那么我们作为优秀学子,能够参加到这个活动中,真正地为中国的弱势群体作出一点贡献,我们感到非常荣幸,我认为法律援助事业比律师的行业对一个刚走出学校的大学生来说更能够锻炼自己。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长张秀夫:对他们来讲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实践的机会,他们都在大学里学了很多的法学方面的理论,现在把它付诸实践,我想会学得更好,体会得更深,对他们的成长是有非常重要意义的。 据了解,由于经费问题,去年我国超过50万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被拒之门外,实际提供的法律援助案件数不足总需求量的30%。去年,我国政府用于法律援助的经费为1亿5千万元,约占经费需求量的五分之一。据统计,2003年以前,我国用于法律援助的经费平均每年每人不足6分钱,法律援助专职人员不到9000人,而每年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有近100万件,需要法律援助专职人员近7万人。 相关链接:2003年 我国政府用于法律援助的经费为1亿5千万元 约占经费需求量的五分之一;我国超过50万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被拒之门外;实际提供的法律援助案件数不足总需求量的30%。 2003年以前 我国用于法律援助的经费平均每年每人不足6分钱,法律援助专职人员不到9000人;每年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有近100万件 需要法律援助专职人员近7万人。 对于法律援助需要有全社会的关注,需要有合理的制度维护,所以说仅仅出台一个条例或许是不够的,我们更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媒体的宣传,来使全社会对法律援助有一个合理的更加深刻和清醒的认识。 相关专题:法制播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