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制播报专题 > 正文

法治时空:三十年沉案 河马咬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10:12 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播报》

  编导:于克闽

  主持人:(编导提供河马图片)说到河马,我想大家想到的一定是一个憨态可掬、温顺无声的大家伙。因为在动物园中,河马总是在属于自己的领地里,慢慢地咀嚼着饲养员提供的草料。可是谁能想到,就是这种看似蠢笨的大家伙竟然在发怒把人咬死了。这事要不是当年被害人的母亲在30年后向北京市宣武区法院提起诉讼,可能我们带着自己的孩子逛动物
免试入学读在职研究生 高薪聘请·销售精英!
同方服务器热力促销 引进新技术治疗前列腺
园时,谁都想不到在动物园这个宁静的环境里曾有这样的惨剧发生。

  画面:北京某居民小区、行走的音效、进入家中

  同期声:来,请进

  解说:在北京这户普通的人家,我们看到死者刘淑兰的母亲已经是87岁高龄的耄耋(mao die)老人,这个家庭和所有的中国人一样,在30年里发生过各种各样不同的变化,但是在这个家里唯一不变的,就是当年命丧北京市动物园河马馆里的刘淑兰留下的照片。

  音乐……

  同期声:

  记者:您有几个孩子,几个闺女,几个闺女,记得吗,几个闺女

  母亲:(傻笑)记得,有两个吧(笑)

  受害人姐姐:脑萎缩了,所以说这个不知道

  解说:老人现在已经87岁了,由于多年的疾病,大脑已经严重萎缩,对过去的事情都基本记不清了。但是说起30年前刘淑兰的死,姐姐刘淑芬却依然记忆犹新。

  同期声:受害人姐姐 刘淑芬

  关键是内脏的伤,七根肋骨折断,有一个肝破裂,一个肾摘除。

  闪回……变黑白--动物园外景、河马馆、河马、河马叫声……

  采访:田文株 原北京市园林局劳资处干部

  它的发生时间是6月14号下午下班前,大概是4点钟左右的时间,我们处里正在进行学习,当时办公室就过来,你们还学习呢,河马馆把人给咬伤了。

  解说:1973年6月24日,经过一个星期的抢救,刘淑兰终因伤势过重离开了人世。

  同期:死者姐姐拿出当年死者衣物时的讲述

  这是我母亲做的,你看她这个,我母亲做的活还是挺好的,都是自己做的,这相片上她穿的鞋也是我母亲做的,她穿的鞋,这是她的遗物,她以前穿过的,这条裤子也就刚做好,好象就穿了一次,这还是过去那种布的,这是她那小汗衫,就是相片上她穿的那种,都是布的,现在大娘看到这些,我没让她看,她也不记,她也弄不清,她眼睛也不是特别好……

  解说:逝者如斯,生者何如。对于当天出事的惨烈场面,负责处理这起事故、现在已退休的园林局干部田文株,依然能清楚地记起当年发生的那一幕。

  同期:我们处里人都往那跑去了,我这打完电话以后,我也到现场了,(闪回)……我到现场以后呢,他们已经有了几个人,这人躺在地下,上身的血流的很多,脸色苍白,刘淑兰,但是眼睛还挺有神的,有人就问他,你家住哪啊,她就回答,当时我听到的一句,记得很清楚一句是这个事,你们千万别告诉我妈妈,这个孩子最后,了解在家里也是个孝子,怕她妈着急,我说你怎么样,疼不疼,她说不碍紧。

  解说:河马作为一种公认的食草动物,怎么会发生咬死人的事呢?田文株认为刘淑兰在清扫河马馆时可能惊吓了天性胆小的河马。

  同期:座谈会上分析这个事故,可能是由于母河马下仔以后,护仔,再加上跟河马有感情的饲养员,比较熟悉的饲养员不在场,(闪回)这个刘淑兰6月14号那天清扫兽舍,卫生,动物园每天下班前所有兽舍都要打扫,她也进行这个操作,操作当中三个人都是生人,又是一边在哄鸟,呦喝这声音,但是她如果尽职尽现的话,应该驱赶麻雀,(闪回)在她背朝河马的时间,河马从坡道轻轻地上来,然后猛扑向刘淑兰,扑倒在地,往池子里叼,(闪回,河马画面)河马当时猛嚎一声,当时我问现场的史文详和李志国,他们所说,河马一声大叫,然后,刘淑兰就呼喊,救命,他们两人赶紧撂下自己的工具,(拿起)刘淑兰打扫卫生用的铁锨扫帚拍打河马的后背和臀部。

  主持人:从我们了解到的资料来看,河马属于偶蹄目动物,河马科成员体型肥壮,四肢短小,嘴特大,犬齿发达,半水栖性。现仅有非洲大陆有河马出现,同时河马也是陆地上除了象以外最重的动物。平时多食用水中和陆地上的植物,河马天性敏感、性情凶猛,一旦发怒也会攻击其它动物。在现有的资料记载中就有河马伤人的事发生。刘淑兰当时轰鸟,是为了不让鸟粪污染河马长期食用的青草,不过河马却没有领刘淑兰的这番好意,因为刘淑兰在轰鸟的同时也惊动了刚刚产完仔的河马,因此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解说:事故发生后,刘淑兰立刻被送进了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后因伤势过重而死亡。据田文株回忆,当时他和其他几个人对这起事故的起因进行了详细地调查。

  同期:当时园林局领导对这事情还是比较重视的,就派我们连夜把这善后处理好,召开全局领导干部和负责安全生产的开了大会,当时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发言还是挺热烈,认为是出乎意料,是个意外事故,(闪回)因为当初,他们向学生交底的时候,安全技术交底,劳动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她说河马是食草动物不攻击人,学生也认为这工作没有危险,说明牌上也是这样写的,河马是比较温顺的动物,食草,不攻击人,(闪回)所以这样可能在学生当中,也可能怕学生害怕,也可能学生认为这是一个没有危险的劳动。

  片花

  解说:悲剧发生后,当年的事故调查组对河马咬人事件进行调查后,做出了事故处理意见。

  采访:田文株 原北京市园林局劳资处干部

  刘淑兰是初中毕业以后,经过园林局技校是定点定向培养定点专业培养的,所以她这个性质应该是准职工性质,虽不是正式职工,她这个实习是领导指派,组织分配的,第二她是在河马馆内牺牲的,第三个她是在下午下班前,再一个她这轰鸟是对动物做了有益的工作,根据上述原则我们认为是因公死亡。

  解说:当记者找到北京市动物园时,有关部门以不便表态回绝了采访。于是记者又来到了北京市档案馆,查到了当年就这一事故处理的档案。

  同期声:前往档案馆

  我查一下73年园林局的一个档案

  解说:田文株告诉记者,刘淑兰因公死亡后,有关部门考虑到其家人的实际困难,决定给予经济补偿。

  采访:田文株 原北京市园林局劳资处干部

  虽然是准职工,但是完全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这上面没有明确规定,就给她了500块钱营养补助性质的,慰问性质的。等待政策,但是政策没下来前,家里有困难我们要负责解决。

  解说:动物园在当年给付了500元丧葬费和营养费后,在30年间北京市动物园陆陆续续给了刘淑兰家一些经济困难补助。 1999年因刘淑兰母亲因病住院,动物园方面给了2000元补助;2001年死者姐姐退休在家,无法支撑家里老人的看病吃药,找到动物园,动物园决定每年给予2000元的经济补助,这30年间动物园一共给了刘家6500元。

  以上解说加字幕:!!!

  片花

  采访:受害人姐姐 刘淑芬

  最近温家宝总理批署的工伤保险条例出台,还有在这之前北京市委48号文件,这两个文件出台以后呢,我就当时认为可不可以参照这两个文件把这个问题解决了。

  解说:刘淑芬说的两个文件就是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由于有了这两个新法规出台,刘淑芬决定为自己的亲妹妹,也为自己的父母要向北京市动物园讨个说法,于是,在今年刘淑芬以母亲的名义把北京市动物园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赔44万元。

  采访:熊秋红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室副主任

  《民法通则》还规定,如果诉讼时效已经超过二十年的,原则上法律是不予保护的,法律除了这些原则性规定以外,就有关于时效的特殊规定,这主要是考虑到,就是在某些情况下,并不是当事人本身不愿意积极主动地去行使自己的权力,而是因为一些客观的原因,导致当事人无法去行使自己的起诉权。因此法律也给他留了一定的余地,关于特殊时效的规定,决定权在法院,法院要根据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不是延长这个诉讼时效。

  解说: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已经受理了刘淑芬家人的诉讼请求,但是,专家对此也提出了异议。

  采访:熊秋红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室副主任

  我们可以设想,当时类似的其他一些情况,比如说当时工伤事故,被害人的家属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的补偿,是不是都可以以这样的理由,来做为法院来受理的一个依据呢,因为我觉得考虑到有可能,这个法院的处理和裁判可能引发的这种波及性的这种效果的话,我觉得最好当事人双方能够通过协商的这种形式,来解决或者通过行政机关来处理。

  采访: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 姚丽

  河马咬死人这个案件我认为没必要拖到这三十一年之后才解决,我觉得这个案子本身,它是一个人身损害赔偿的一个案件,那么,早在1986年我国《民法通则》颁布之后,里面就明确规定了,就是动物这个饲养人,管理人员,对于他所饲养管理的动物造成他人的人身损害,应该给予赔偿这样的规定,这属于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那么,我觉得受害人的家属在《民法通则》颁布之后就可以依据该条款来向动物园来要求赔偿。

  片花

  解说:事情已经过去31年了,31年前,白发人送走了黑发人,至今,刘淑芬仍常常想起父母当时的悲痛。

  音乐起

  采访:受害人姐姐 刘淑芬

  我一下班,我父亲怎么不在家啊,围着青年湖我就转着找他去,他有时候坐青年湖边上那哭,好长时间我们家不吃不喝,一开始(母亲)都蒙了,她看到外面那孩子跟她一块长大的那些孩子,她就想起那些。

  老人、白发、刘淑兰照片、动物园、河马馆、岁月流逝的情绪画面加煽情音乐……

  主持人:在6月16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刘淑芬把妹妹的照片放在了原告席上。我们相信法院会对这起案件有个公正的判决。但是有一点却是值得我们注意的,那就是虽然这是一件尘封30多年的民事诉讼案,但是随着很多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各种法律制度的完善,只要是合乎诉讼理由的案件,都有可能在法律的面前得到最公正的判决。这,或许也就是我们关注这个案子的关键所在。

  主持人:这里是蚁力神《法制播报》,感谢收看,我们明天见!

  相关专题:法制播报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
土耳其人质遭绑架
北约峰会28日开幕
第三轮朝核六方会谈
财政部审计署报告
行政许可法7月实施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