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小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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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09:52 青年参考 | |||||||||
此亦是非-刀尔登 在电视上看到:夜阑人静,一组警察悄悄上楼,围住一个房门。等都站好位置,先是一个人,然后所有的人怒吼起来 。房门给震开或踢开了,警察冲进室内(摄像师也跟进,使我们能继续往下看),有两个人跳到床上那个男人的身上,把他死 死压住,另外两个警察揪住他的头发和手臂,余下的人举着手枪,继续全力喊叫来助阵。遭到这样的打击,被捉的人
这不是电视喜剧,是“法治”类纪实节目。被捉的人不是抢劫犯,杀人狂,恐怖分子,黑帮打手,是个偷车贼。捉一 贼而暴力如此,有必要吗?我想到三种理由: 第一,防贼拒捕。然该贼身不高体不健,无枪无棍,非拳非勇,拒捕之心纵有,拒捕之力恐无。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人 ,哪些需要突袭,哪些可以敲开他的门,简单地对他说“你被捕了”,我不清楚,不过不只一次见到当街捉人的录像,都是埋 伏在旁边的警察暴起,将嫌疑人扑倒,戴上手铐后还要将他的胳臂扭至奇高,脑袋压至奇低,使其身体扭曲不类人形,然后将 这怪物一路脚不点地儿地拖至车边。用这个办法对付的固然有危险人物,也不乏骗子、小毒贩、偷儿之属,而后者,以常理度 之,似乎并未危险到不如此不能防其拒捕的程度。苍鹰搏兔的身姿固然矫健,若一群苍鹰以此雄姿临一兔,似于盛名有累。 第二,怕贼跑掉。逃的人往往比追的人更起劲儿,这是公认的。上个月,不有湖北鄂州某镇的警察必欲“捉奸在床” ,设下极其古怪的圈套,却被坏蛋满面笑容地逃掉的事?也是上个月,哈尔滨防暴支队要求属下警察减肥,乃有“腰围之争” 。可见如今的贼确实跑得很快,东北话之所谓“贼快”是也。但前面所举事例,发生在四五层高的楼上,那小贼纵然是菲迪皮 茨转世,阿基里斯投生,怕也无法施展,何况还有警犬一头,警车两辆候于楼下呢?《封神演义》等小说里的贼会土遁、水遁 ,但与许多别的国粹一样早就失传了,而且水泥非土,自来少水,身处高楼之中,便会这遁那遁,奈无介质何。 第三,因为要录像。可能有一点关系,不过我听说,不录像时的工作风格也差不多如此。另外,若说是为了录像拍得 好看,为什么不展现其从容得体,偏要示人以过多的暴力呢? 第四,收吓助之效。但不犯罪的人,似乎极少有谁是出于害怕被逮问时待遇差。 想不出更适当的理由。老实说吧,我怀疑一些警察对暴力、虐待有嗜爱。游街一经革除,好些人心中耿耿,手铐早已 应用,仍有警局珍藏麻绳。刑讯虽禁而屡犯,未必都是要逼供,会不会只是“喜欢”呢?派出所拘人,喜欢用手铐把人拴在树 上,状如尾生之抱柱,这是什么心理?或说,你对他客气,他对别人可曾客气?不过社会之需要警察,是为了制止私相报复, 而不是去做代表来报复恶人。贼人偷车,固是藐视法律,还要藏匿,使捉起来费劲,也让警察恼火,是不是因为这,所以要揪 其头发,以一逞快意?抑或扭人手臂,本身就快感难言呢?现在的刑事嫌疑人,拒捕的太多,致时有警察殉职,不肯乖乖就擒 ,反倒撒腿就跑的也多,逼得警察去减肥,令人气愤;不过咱们的环境中暴力确实是家常便饭,我对你不客气,你对我也别客 气,递相侵染,蔚然成风,这该从哪一环解起呢?总不能寄望于罪犯吧。以暴止暴,乃是以适当的暴力,如果多了,就是以扇 灭火。何况,把一个已经戴上手铐的人带向汽车,也要将他手臂高提,使彼臀高头低,艰难前行,这有什么好玩,且身为人类 ,见到同类处此境地,竟不尴尬,反而兴奋吗? 相关专题:青年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