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期间中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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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8:03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十月九日电(记者闫晓虹) 记者从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一起,死亡三十二人,同比增加一起、三十二人。 十月四日,广西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白石水镇长岭烟花爆竹厂在装药时发生爆炸,造成三十二人死亡,十三人重伤,四十人轻伤。 此外,“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国发生特大事故二起,死亡和失踪二十二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二人。十月一日,浙江宁波市象山县“浙象渔48038号”渔船,在捕鱼作业中,与安提瓜籍“安大略”轮(由上海港驶往韩国)发生碰撞沉没,船上十三名渔民全部落水,经全力抢救,三人获救,十人失踪。十月三日,甘肃省武威市天祝县境内一辆农用车与陕西省一辆拖挂车相撞,造成十二人死亡,三人重伤。 另外,在“十一”黄金周期间,还出现多起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影响较大事故。其中,十月四日,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风景区观光索道发生机械故障,致使八十六名游客被困近二十小时。十月五日,广东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LG电子厂的一栋三层厂房发生火灾,致二百多人转移。 相关专题:2004国庆黄金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