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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剧的“魅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15:52 新民周刊

  BY 赵耀民

  继《悲惨世界》、《猫》、《巴黎圣母院》之后,《剧院魅影》又登陆中国,在给广大观众提供精美的“艺术大餐” 外,也再一次撩拨起本土戏剧人的“音乐剧情结”。

  其实很多年了,不少戏剧人眼看我们传统的戏剧样式(戏曲、话剧、歌剧、舞剧)日渐
式微,就把眼光投向在欧美各 国广受欢迎并完全产业化了的音乐剧,希望通过借鉴、引进、原创等各种方式,在本土培植出这一新型的剧种,然而收效甚微 。究其原因,我以为,除了人才、机制、市场规模、产业化程度等等之外,创作观念和方法上的误区也是一项必须正视的原因 。在这方面,《剧院魅影》又给了我们有益的启发。

  音乐剧的创作观念可以概括为一点,即:通俗性。通俗性体现在题材、主题、故事、音乐等方面。音乐剧如同流行歌 曲,表现的似乎永远是契合普遍人性,易引起普遍共鸣的爱情主题。《剧院魅影》改编自勒胡名不见经传的通俗小说,讲的是 一个凄美伤感、带点恐怖的爱情故事;就是改编自雨果名著的《悲惨世界》和《巴黎圣母院》,突出的也是其中的爱情主线。 很难想象一部不讲爱情的音乐剧。无论是寓言型的《猫》、《蝴蝶夫人》的翻版《西贡小姐》,还是作为女性传奇的《埃维塔 》、《芝加哥》,莫不如此。相比之下,我们在音乐剧选材的思路上有些问题。我们的习惯是把形式上的大制作与内容上的重 大题材捆绑在一起的,而所谓的重大题材,又往往是着眼于一些概念的宣教,不易引起普遍观众共鸣的冷、偏、硬的题材,如 表现不能成为爱情主人公的太监郑和的故事等等,似乎并不是音乐剧的好题材。音乐剧的题材和主题应该在普遍人性的层面上 截取和开掘,应该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能演出的通俗戏剧。

  音乐剧的主题和故事追求浅显易懂,拒绝深奥玄虚,靠的是以情感动人。《剧院魅影》把爱化解恨、善感化恶的简单 道理做成具有催人泪下、净化心灵的效果,靠的就是煽情。如果把力气用在追求只有知识分子才感兴趣的思辨性上,语不惊人 死不休,而讲故事的技巧和煽情的能力平平,是做不出好看的音乐剧的。

  从方法上说,音乐先行,是音乐剧创作的一条重要经验。《剧院魅影》同其他一些脍炙人口的音乐剧一样,也是先有 了音乐的旋律和结构,才有词作者和编剧的介入,以至于人们习惯上把它叫做“韦伯的音乐剧”。当然,作曲家先得有一个故 事,但故事并不等于剧本,剧本往往是根据音乐的要求才最后形成的。“剧本剧本,一剧之本”这句话,对音乐剧来说并不合 适;或者说,这里的剧本,指的是音乐的“剧本”。这与我们习惯于先磨剧本,再定导演,然后才请作曲介入“配乐”的创作 方法大相径庭。

  音乐剧的“魅影”蛊惑着我们,无论是引进、移植还是原创,都有许多功课等待我们去做。我们需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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