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未成年洗头妹身患性病仍卖淫 被判传播性病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11:57 今日早报

  早报讯 昨日上午,杭州首例传播性病罪在江干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洗头妹”陈青(化名)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尚未满十八周岁的陈青来自江西,初中读了两年就辍学出来闯世界,先后在嘉兴、杭州等地打工。去年初,陈青到机场路附近一家洗头房上班。然而没过多久,陈青就感到身体出现了异常,下身经常疼痛,后到医院检查,得知其得了尖锐湿疣、淋病等性病,医生还告
诉她这病是要传染的。由于治疗需要费用,她就一边卖淫挣钱一边吃药治疗,病情一直未见好转。

  去年9月的一天晚上,陈青在与他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时,被公安机关抓获。通讯员 江法 本报记者 陈洋根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第77届奥斯卡盛典
苏丹红一号食品风波
3.15 消费者权益日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CBA全明星赛阵容公布
购房还贷计算器汇总
解读商品房销售合同
林白:妇女闲聊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