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晨报 > 正文

顾客被酒瓶砸伤饭店赔偿1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3:42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包头热线6986666消息(记者 荆国栋 飞宇) 8月13日,包头市的于女士致电晨报反映:“我们在饭店吃饭,从楼上掉下来一只啤酒瓶砸伤了人,直到现在也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消费者:饭店处理不及时

  据于女士讲,8月6日晚7时30分许,她带着准备要回老家的公公婆婆到位于稀土高新区的屹林生态美食广场吃饭。点完菜后他们刚喝了两瓶啤酒,约8时许,突然从二楼掉下来一只啤酒瓶,砸在了跟她坐在同桌的王女士的头上,当时头顶上就起了一个大包,并洒了全身酒。由于受到惊吓,王女士浑身发抖。

  因是突发事件,当时现场的人都很着急,都建议先去看病,等回来后再付饭费,可饭店的工作人员却执意要求他们付账后才可离开。没办法,她只好结完账后带着受伤的王女士匆匆赶往包钢医院。经检查,医生说比较正常,但需观察24小时。

  事后,她担心如在观察期间发生意外该怎么办,于是就找到饭店,要求出具一个证明,可没想到饭店方却态度强硬,直到第二天9点才把此事办妥。

  于女士说:“我们到饭店消费,享受的是服务。此事是在饭店内发生的,事后饭店不但没有及时处理,而且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我表示强烈不满。”

  ★饭店:补偿1000元

  8月13日上午11时30分,该饭店的刘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不在现场。当时因为气氛比较紧张,双方的情绪都比较激动,所以对发生的事情没有处理好。在此,我们向伤者表示歉意。现在,我们经协商决定,除了我们出医疗费外,再向伤者补偿1000元。”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爱问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