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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妹深夜作客朋友家 惨遭16岁少年强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3:36 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华璐 通讯员 朱赞锋) 当打工妹小美(化名)答应去朋友家玩的时候,她怎么也没想到接下来的两天自己会接连遭到两名“朋友”的强行猥亵乃至强奸,其中强奸者还是个比她年纪小的16岁少年,而目睹案件发生的另一男子竟然任由惨案发生。近日,海珠区人民法院已依法判处该少年有期徒刑6个月。

  2004年12月10日凌晨3时许,小美遇到了朋友叶某。由于次日是周六不用上班,小美
应叶某之邀来到其位于鹭江南约的出租屋内。在那里,她见到一男子周某,还有两名不认识的男子在屋里睡觉。小美从周某口中得知,这两人是丘某、阿伟(化名,16岁)。因为大家都是熟人介绍的“朋友”,小美没有想太多,就自顾自地在屋子里看书解闷。

  到了10日早上6时许,屋内只剩下小美和周某两人。据小美说,“朋友”周某先是对她动手动脚,继而又强行猥亵,持续了三个多小时。小美拼命反抗,由于体力不支渐渐失去知觉。等她醒来后,已经是11日凌晨,此时周某已经离开。正在小美准备逃走之际,丘某、阿伟敲门而入。满腹委屈的小美忍不住大哭起来,丘某、阿伟则在旁劝解。小美此时想到自己不认得回厂子的路,而这两人不像坏人,于是答应留下来天亮再离开。

  小美哭累后睡着了,忽然发现有人掀她的衣服,张开眼一看竟然是阿伟要钻进她的被窝。她吓得躲到墙角蹲起来,阿伟又强行将她抱到地铺上实施强奸。而丘某目睹了整个案发过程,却无动于衷。事后,阿伟还向丘某炫耀自己与小美发生了几次关系。

  12日凌晨,小美被叶某带回工厂后报警。警方迅速逮捕了阿伟。经法院审理查明,阿伟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但因犯案时未满18周岁,应当减轻处罚,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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