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男友结婚前分手 未穿婚纱租金难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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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5:14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瑶兰 通讯员 苏强) 有人说女人穿婚纱时是最美丽的,穿婚纱也是许多准新娘盼望的事情。但包头的一位准新娘却在结婚前与男友分手了,婚纱没穿上,租婚纱的钱婚纱店却一分也不给退。 9月20日,记者接到包头市昆区消协工作人员的电话称,消费者赵女士在一家婚纱店以600元租了一款婚纱,准备11月份结婚穿,但现在赵女士与男友分手了,婚纱派不上用场
接到消协工作人员的电话后,当日下午记者来到昆区消协,就赵女士投诉的事件分别对赵女士和婚纱店老板进行了采访。 赵女士说:“我8月28日去微微婚纱店租了一款婚纱,当时讲好订金200元、租金400元,一共是600元。我的结婚日期是11月19日,租婚纱是准备结婚那天穿的,可是前段时间我和男友分手了,婚不结了,婚纱也就没用了。9月17日那天,我去婚纱店说明情况,想给婚纱店交付200元,希望婚纱店能退给我400元。毕竟是我违约了,给婚纱店留200元也在情理之中,可婚纱店老板竟一分钱也不给我退,真是太过分了。” 随后,记者用电话联系上了微微婚纱店的老板郝先生,电话中郝先生说:“我为什么要给她退钱?她可以继续在我这儿租,也可以无限期地为她服务,她什么时候用婚纱都可以来,我不会再收她任何费用。”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