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擅自”亲其女友 李某将同伴踢进医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4:18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呼市热线4965599消息(记者 武艺 通讯员 张燕)就因为女朋友与自己的同伴动作稍微轻佻了点,李某居然飞起一脚,将杨某某踢倒在地,造成杨某某后脑勺着地,恰好碰在道牙上,当天住院就花进5000元钱…… 10月25日下午4时,呼市兴安南路与乌兰察布路交叉口交警岗亭北30米处,三名20岁左右的青年男女由北往南摇摇晃晃走着,显然醉得不轻!这时,其中的杨某某开始失态,凑
同伴受伤,李某酒也醒了。他慌忙跑至乌兰察布路交警岗亭寻求援助!记者与民警彭亮、鹏程立即将杨某某抬上出租车,火速送往内蒙古医院。经检查,杨某某后脑勺划出一条长约5厘米伤口,头骨清晰可见。CT检查,他有轻度脑震荡,前期医疗费用就需5000元! 下午4时30分,闻讯赶到的李某家长将5000元送到医院,4时35分,杨某某家长也来到医院。5时20分,杨某某脑部手术缝合消毒完毕,截至当晚7时,杨某某仍在深度昏迷之中。经记者现场了解,这一脚特重,不仅踢飞了5000元钱,杨某某脑震荡何时消除仍然是个未知数。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