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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里有虫子该不该索赔八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7:59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盛文春 赵淑丽)酒里有虫子,火锅中发现烟头,烤肉中吃出虫子,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索赔是理所当然的,可有的消费者动辄狮子大开口,索赔数额成千上万。那么,消费者该不该高额索赔?其维权行为是否过度?

  ★事件:高额索赔频发

  10月15日,某媒体刊发《烤肉里发现虫子,顾客要求500元赔偿过分吗?》一文。事情经过是:2005年9月22日,任先生在某超市花6.8元买了一份烤肉,回家后准备炒菜时发现有虫子,便拿着“食物”来呼市呼伦南路工商所投诉,并提出“赔偿我500元才算完事”。针对消费者这一太“离谱”的索赔金额,工商所工作人员跟他讲解了《食品卫生法》和《消法》有关规定,调解后,顾客与厂家达成协议:厂家给任先生道歉,并一次性赔偿68元。

  本报10月13日刊发《金骆驼酒发现虫子,消费者索赔八万元》一文,消费者翟先生于8月28日在包头市青山区科丽隆超市买了3瓶金骆驼“天长地久”酒,每瓶22元,吃饭时喝了两瓶后,发现第三瓶酒内有蚂蚁大的小虫子,这令几人吃惊不小,于是来到工商所,并提出索赔八万元精神损失费的要求。对此事厂家表示:“酒是不是我们厂的需作鉴定,如果是我们的错,我们该赔多少赔多少。”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的好坏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吃到安全放心的食品是消费者的基本要求,而当食品中出现“异物”时,消费者

维权无可厚非,那么,一只虫子值500元甚至8万元吗?

  记者对本报热线报料统计时发现,

月饼中吃出头发索要1000元赔偿,火锅中吃出蟑螂索要5000元赔偿等事件频频发生,那么,消费者维权时提出的索赔金额依据是什么?他们又是如何看待高额索赔呢?

  ★正方观点:用高额赔偿维护利益

  在呼市某机关单位工作的王先生对于消费者高额赔偿表示很支持,他告诉记者,与商家相比,消费者属于弱势群体。当消费者买的商品当中发现了虫子、异物等,消费者在气愤之余,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应得到保障,所以,一般消费者会提出高额赔偿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高额赔偿会起到警示作用

  包头一所学校的高老师觉得,当人们吃某种食物发现食物里有令人作呕的东西存在时,就会对这种物品产生厌恶,继而向厂家提出高额赔偿,是为了提醒商家,今后在制作方面能够仔细、认真,低处罚有时对商家起不到足够的警示作用。

  ☆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容侵犯

  包头市的张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的朋友曾遇到这样的一件事:一次他去某饭店吃饭,菜中发现一只苍蝇,在与服务员交涉的过程中,另一服务员竟然当着众人的面将菜及苍蝇一同吃下。这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种蔑视,消费者提出高额赔偿就是让商家知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

  ★反方观点:天价索赔不能纵容

  呼市的赵姓律师对天价赔偿持反对态度。他说,有些人发现商品质量有问题时就会狮子大开口,动辄成千上万,这种索赔大多没有法律依据。商家把消费者当作“上帝”,但是当上帝出现了恶意投诉时,商家也应拿起法律武器,否则,恶意索赔将有增无减。

  如今是法治社会,消费者要求索赔必须从法律角度出发,不能想要多少就是多少,否则一不留神就会背上敲诈的嫌疑。

  ☆商家对消费者索赔很无奈

  包头某饭店的老板提起消费者索赔一事表示很无奈。他告诉记者,饭店每年都处理十几起消费者索赔,理由为菜肴中吃出石头、头发、虫子等,这其中不乏消费者往菜里扔东西的恶意索赔。作为饭店,因为怕影响声誉,只要消费者要求不太过分,大多时候都会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这却助长了消费者高额索赔事件的发生,让饭店疲于应付。

  ★相关人员说法

  ☆消协:消费维权以法律为依据

  就消费者高额索赔这一现象,记者采访了包头市消协的一位工作人员。他说,他们也曾接到过高额索赔的投诉。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要求赔偿,并提出自己希望得到的索赔金额。作为消协,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调解。至于商家是否能够接受消费者的索赔要求,是需要双方互相协商的,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据另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出现消费者高额赔偿主要有三种原因:一是消费者对相关法律不甚了解,从而导致过度维权,这些人只是从媒体上看到消费者获赔的报道,就认为要求越高赔偿得也会越高,而这笔钱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就不知道了。

  另外,有些人是根据企业的知名度来定索赔金额。一般知名度越高,消费者索赔的金额也会随之上涨。

  还有一些人并非是真正希望得到赔偿,只是希望通过这种行为给商家以警示。虽然其出发点是好的,但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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