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敲诈局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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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9:26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株洲讯 24日,湘潭籍男子欧阳润洲因敲诈被醴陵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去年9月底,欧阳润洲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知道了醴陵市某局局长彭某的电话,遂萌生出对其进行电话敲诈以获取钱财的念头。去年10月1日至20日,欧阳润洲在湘潭和醴陵分别用卡式公用电话多次拨打彭的电话,称自己掌握了彭的隐私录像,如果不给他50万元钱,就让其丢官。10月20日晚上,欧阳润洲在湘潭市岳塘区一公用电话亭再次打电话勒索彭某时
醴陵市法院审理认为,欧阳润洲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故作出以上判决。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