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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民:婚姻官司很残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2:08 新民周刊

  “我从来不劝来我这里的人打官司。”

  撰稿/陆幸生(记者)

  报眼广告:很贵

  王卫民很周到,在约定日子的上午,他的一个电话打到我的手机上:堵车,可能要迟一些到达事务所。那时,我也被堵着。走进上海市海燕律师事务所所在的办公大楼,等候电梯,只见大门口进来一位中年男士,手挽风衣,边走边向服务台工作人员打招呼。进到电梯,人挤,这位男士很是客气地要求代按一下到达楼面的摁钮。

  我在心里说:这大概就是王卫民。

  我与他跨进了同一扇门。我故意放大声音向前台小姐说道:我找王卫民律师。走在前边的男士立时回过头来:我就是。

  王卫民很坦率,他端上一杯茶,说道:我先在企业里做,后来读电大,半路出家当律师,“我不是学院出身”,但是,“当年来到这个事务所实习的人,留下来在这个律师事务所当律师的,也就是我了”。王卫民在这个海燕律师事务所,也已经有10多年的历史了。王卫民的话很诚挚,也显出与这个事务所深厚的渊源。

  王卫民很公开,他在上海法治报头版的右侧报眼处刊登广告,橙底黑字:王卫民律师,上海市海燕律师事务所,专长:刑事、婚姻、非讼调查、经济、房产、谈判;手机和办公地点的直线电话号码,统统印在上面。

  我用圈内人的口吻问道:这个律师行业,在这样一张报纸上做头版报眼广告,一定很贵?王卫民回答:很贵。

  从不劝人家打官司

  媒体报眼广告很贵,这是支出;当然,这支出首先取决于支出者要有较高的收益,更取决于支出者要有较高的“本事”。如今的律师事务所,都是在市场规律指导下的法律服务机构,请好律师,付大价钱,这是与国际接轨的惯例。但是,王卫民却对我说:我从来不劝来我这里的人打官司。

  我自然要问一个为什么。王卫民的回答,却有一种社会型工作者显得非常资深的“淡淡哀愁”。他说:我高中毕业先是到市里印刷行业的企业里,在工会做专职调解员工作,“这一段工作经历,是与人打交道,实在使我得益匪浅”。上个世纪的80年代,社会动荡已经结束,经济改革方兴未艾,眼前都是机遇,一切全在尝试,如是新旧交替、半生不熟的情况,在当年国有企业的工会里都会得到充分的展示。连国营企业这个体制本身都要进行改革了,然而对于大多数普通的职工来说,他们的思考轨迹,依旧还是期待着自己的疑问,能够在体制内得到妥善的解决。王卫民说道,“其实是不可能的”。他能够做的,就是以最踏实的态度,调查那一份“疑问”的来龙去脉,弄清那一个问题的“政策阻碍”,述说一份关切,传递一份热心。

  王卫民很客观地回答我的问题:许多事情不是一个基层工会调解员能够解决的,但是我就是要“方方面面都跑到,让对方感到我的诚意和同情”。

  我说,在基层企业工会工作的人生经验,实际上也同时培育了你以后做律师的风格特征。王卫民说,是的,“我非常刻苦,非常踏实,我的调查是地毯式的,我要取得所有的证据;每一份诉讼的价位,是不一样的,但不论是什么样的诉讼,其实一个负责任律师要做的事情,肯定是一样的。钱多是钱多的做法,钱少是钱少的做法,这个圈子里有这样的人,但我一定不是。”

  对于每一位来到他这里咨询的对象,王卫民不收钱,总是详尽而且仔细地回答对方提出的疑问。王卫民式的坦率再次显露:人家第一次来,是来咨询的,就是来问,我这件事情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件事情啊,有没有打官司的必要啊,你这个律师的胜算把握是多少啊,我打这个官司要花多少钱啊”。第一次到律师事务所来的人,一切还在模糊和犹豫的状态,他是来摸法律的底,他是来摸眼前律师的底,他是来摸可能性支出多少的底。摸完了底,这个人还要好好思考,他是不是还有更佳的方案、更便宜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这都是人之常情,上来就马上肯定地告诉人家一定要打官司,这样的律师很不明智,这已经是个心理学问题了。”

  王卫民的心很定:我在法理上讲得对,对方认可,就一定会来第二次的。

  婚姻官司的“输赢”

  “我是从‘小’做起的”,王卫民讲了一个常规现象:一个1000万元的案子与一个1万元的案子相比,哪个官司容易打?告诉你,一般来说,1000万元的官司好打,双方都是企业家、大老板什么的,差个5万、10万的距离,双方非常可能都会要求赶快就此了结,因为他们要去做能够赚更多钱的生意了。这样的官司,一旦出现“曙光”,距离结局就已经很近了。然而,一个1万元的官司,官司的双方很可能是普通老百姓。这些是“生存型”的官司,不要讲上千元,就是差个几百元,也要弄上你几个月不太平,天翻地覆,连地球都要不转了。

  “上世纪80年代,中国的婚姻诉讼开始多了起来,因为社会状态开始发生变化了,本来就有的内部矛盾开始公开化了,人们思想也比以往解放了,但是,那时候的婚姻诉讼,家庭财产分割的数字还都是很小的。也可以这样讲,很多人不太愿意接受这样的诉讼,又烦又小,我这个刚刚走进律师行业圈子的人,就接上了手。而且,我打出‘名堂’,得到了认可。”

  婚姻从来说不清,或性或情或屋或金,占全了方才结的婚,只占几分之几和几分之一的,都是有的。作为记者,我要求举例,作为律师,为当事人保密是职责,所以在举例说明的时候,男当事人被誉为老板,女当事人被称作被告。男女两人曾为再婚夫妇。

  风闻男老板在外头“有事了”,女的很是“辣手”,拿出精心保存的一摞发票,提供给相关机构,证明男老板受贿。那些发票,本是男老板在

装修“公家硬件”时候,连带装修了自家后来结婚的私人爱巢。爱巢本属两人使用,普通人的常规想法,这本来就是你们夫妇两人爱深情密时刻的共同谋划。然而,一旦爱变成了恨,那些原本可以撕掉,却被保存下来的发票,却作为了呈堂证供。

  男老板请王卫民律师做代理人。初看起来,这是一场男老板必输的官司。有发票作证,男老板在“自家装修公家掏钱”这个事实面前,无话可说。只是,对于律师而言,常人所谓的官司输赢,其实是包含着太多的“层面”,而律师的职责是,保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王卫民自问自答:男老板犯法了,而同时这个男老板又能有什么样的合法权益?

  王卫民撒开自己两腿,跑证据。在一份档案上,王卫民发现四个大字:此人“以工代干”。一般人完全可能忽略的这几个字,被王卫民牢牢地握在了手心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国家

公务员和一般职工,因为“拿了不该拿的钱”而受到法律惩处的尺度,是不一样的,“工人要轻”。也就是说,这个男老板应当受到法律制裁,但是不应该受到超出现行法律规定尺度的惩罚。

  王卫民说:男老板被判刑,这是他官司输了;然而,他又没有受到超出法律规定的刑期判决,他又是赢了。法庭判决的日子,也就是这位男老板被判的刑满之时。“女的目的是要把这个男的关进去,结果是关进去了,但是法律只能把这个男的关到规定的辰光,关不长,他又出来了。”

  男老板“出狱”,向女被告提起诉讼:她隐匿家庭财产。通过充分调查,王卫民弄清这位女被告隐匿的财产有百万余元。女被告输了。问起男老板后来的去向,王卫民说,他有一份圈内的管理经验,到外地去“发展”了。

  王卫民说:男的坐牢,女的输钱;这个男的离开家乡,这个女的人见人怕。王卫民又说:这个世界上,有离不掉的婚姻,也没有离不掉的婚姻。离不掉的婚姻,关键是居住地无法分割。法律规定,证实夫妇两人感情破裂,允许

离婚,但是居住地无法分割,而其中一人又别无他处生活的情况下,暂缓判决。“因为即使判决了他们还是生活在一个房檐下面。”我说,这个解说,可以被理解成为在家境比较困难,生活层面比较低下的人群,婚姻“低质量高稳定”的一个经济解说,这也是最无奈和最客观的解说。

  没有离不掉的婚姻,就比较好解释了,王卫民说,男女双方,其中一方出钱买断另一方的房产物权,使另一方能够“移民”。

  王卫民叹息道:法律从来不是万能的,婚姻官司很残酷,扯皮拉劲,双方遍体伤痕,几无输赢,“是口伐”?

  对于律师的一些社会看法,王卫民有自己的判断。

  他说,有的人来找律师,劈头就问,侬“搞得定口伐”﹖什么叫搞得定?就是侬法院里有朋友吗,关系很铁吗?侬能够办到,我想让法院怎么判法院就怎么判吗?你想想看,哪个律师能开这个口说这个话?当律师年头多了,法院里的人总也认识几个,但是违法判案,本身就是违法的,“侬是要法官跟侬一道吃官司?”要么我就跟他讲,“侬自家开法院”。

  但是,王卫民也说到,在一个快速发展的社会里,行为总是先行的,规则条文永远滞后;那么,在法律这个范畴内,就有暂时没有或者缺乏详尽规定的“灰色地带”。遇到灰色地带,将可能是一个富有社会责任感和道义感,具有学科研究精神的律师,大有作为的时刻。

  “灰色地带的缝隙,有大有小,你想用哪种方法穿过去,一切就看你原有的心态水准和积累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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