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司机为争乘客冲动杀人 三年后主动投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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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1:58 哈尔滨日报 | |||||||||
2002年12月30日22时许,出租车司机王某和往常一样在哈市的街道上穿梭,因为天气寒冷,一下午没有拉到客的他不免着急。当他驾车行至南岗区黑山街时,发现一男子向他招手,不禁心中一喜,脚下狠踩了一下油门,可是就在他的车马上要驶到乘客身边时,被东泰汽车出租公司李某的车挡在前面,“抢”走了乘客。王某顿时火冒三丈,紧紧跟在李某车后,直到李某车上的乘客下车,他飞快地超过将车横在前面,要与李某“谈一谈”。结果,两人话不投机,不欢而散。
凌晨时分,王某仍没拉到一名乘客,这时他与抢了他客的李某碰巧在闽江小区再度相遇,冤家相见分外眼红,两个人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下了车。王某为防止自己吃亏,下车时顺手拿起车上的壁纸刀握在手里。就在两人相遇的瞬间,王某先发制人,举起壁纸刀划向对方脖子,对方倒地当场死亡。随后,王某将尸体装进被害人车的后备箱,扔到太阳岛风景区东面大坝下面,然后驾车返回自己家中。 此后,王某脑海里总是浮现出被害人死后的惨状,想到自己为几元钱而害条人命他懊悔不已,经常在梦里被呼啸而来的警车惊醒。巨大的心理压力使他变得精神恍惚,每次出车都避开行凶地点,并且拒绝所有前往闽江小区的乘客,企图消除一切与命案有关的东西。随着时间的推移,未泯的良知和对罪行的忏悔与反思使他痛苦不堪。近日,王某向父母倾吐了埋藏在心中已3年的秘密,并在父母劝说下向警方投案自首。 面对哈市公安局松北分局民警,王某说:“3年来,我的生活就像噩梦一样,我早就盼着你们来了,现在,我终于可以解脱了!” 据市公安局松北分局刑侦大队中队长周宇昕介绍,因为此案件的案发现场在道外区,当时现场没有留下有价值的痕迹与线索,所以警方一直没有确定犯罪嫌疑人。 目前,王某被市公安局松北分局刑事拘留。(本报记者 杨艳)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