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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假冒中央记者用揭露性报道敲诈钱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21:24 央视《东方时空》
农民假冒中央记者用揭露性报道敲诈钱财

假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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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假冒中央记者用揭露性报道敲诈钱财

假记者的报刊


农民假冒中央记者用揭露性报道敲诈钱财

假记者要解救肇事村民


  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3月16日播出“假记者行骗记”,以下为节目实录:

  主持人:今天上午,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别的案件进行了二审终审判决,庭下,参加旁听的大部分是记者,而庭上,正在接受审判的人也曾经都是许多人心目中的大牌记者,不过现在知道了,这些大牌记者都是假的,他们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就诈骗钱财两百多万元,那么,这些假记者们都是如何行骗的呢?来看记者的报道。

  吴正友:诈骗罪 非法经营罪 敲诈勒索

  开庭现场。全体起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祝万祥,自称北京《中华新青年》杂志社的社长,吴正有,自称《中华新青年》杂志浙江特刊部的主编,两人是这个假记者诈骗团伙的主犯。表面上看,祝万祥和吴正友是上下属关系,实际上两人更像是合作伙伴。吴正友的浙江特刊部每年要向祝万祥交承包费,同时每出一期所谓的浙江特刊也要向祝万祥交一笔钱,两人的合作刚刚满一年,吴正友的一次返乡之行使这一切东窗事发。

  记者:这里是浙江丽水市的丽华村,吴正友小的时候就是在这里长大的,村里有很多人都认识他,2005年的5月份,当地政府就在我手指的那个地方,对这个村的村民公寓用地进行丈量的时候,有部分村民对在这里执行公务的民警进行了殴打和冲撞,公安机关对其中的三名肇事者进行了刑事拘留,那么丽华村事件发生后不久,吴正友就出现了。

  丽华村是丽水市的城中村,丽华村打人事件发生后,肇事者家人曾托村民陈洪瑞专程去找过吴正有。

  丽水市莲都区丽华村村民陈洪瑞:我们听说他是中央记者,我们就去找他.

  记者:你们怎么知道,他是中央的记者.

  陈洪瑞:听人家讲的 ,这个我也搞不太清楚

  丽水市公安局假记者案专案组副组长 何满祥:吴正有跟他们村民,接触的时候,就很明确地跟他们说,他是中央一个报社的主编

  陈洪瑞:我就是跟吴正有说,这个人被抓进去了,所以我们想,记者能把他放得出来,没办法了,哪个能把他们放出来嘛,吴正友就满口答应,这个是小事情,可以过去帮你们把这个事情解决掉.

  记者:记者怎么能帮你们把人放出来?

  陈洪瑞:记者让他放(人)他不放的话 ,记者在报纸上,登出去他们也没办法

  面对一些村民的无理要求,吴正有居然满口答应,声称能把丽华村打人事件中的肇事村民放出来。几天后,吴正有真的来到了丽华村.

  记者:他到村里来干什么?

  陈洪瑞:到我们这里来采访来采访,(他)还拿个照相机去照相了。

  这次所谓的采访过后,吴正友向肇事者家属提出了新的要求。

  何满祥:吴正友跟他说,凭我们这一家杂志媒体可能对处理这个事情有难度,还要联系其他媒体,每一家要一万五千块钱,这个意思就是暗示村民,在这种情况下,村民回来又想到这个钱可能不送,事情办不了,钱送了以后事情能办掉

  几家人东挪西借,钱终于凑齐了。

  记者:一共给了他多少钱?

  何满祥:根据吴正有本人的公诉和其它的旁证材料、书证证实,给他的现金有四万块。拿了人家的钱。吴正友又是如何去替人消灾的呢?很快,吴正友就直接来到丽水市莲都区公安分局,找到了副局长王清。

  丽水市莲都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清:坐下去以后就架起了二郎腿,两只手,脑袋就靠在沙发上了。就给我的感觉就是目中无人,我们都不在他的话下,就是这么一种感觉。

  记者:来了给您提什么要求了吗?

  王清:来了以后他就很直截了当的要求我把前几天刑事拘留的三个人放了,我说放了是不可能的事情,我说我们既然把他刑拘了,肯定是有事实根据,有证据充分能够认定的。他讲放三个放不了,放一个也行,我说放一个也不是我说了算,那也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记者:他有什么反应呢?

  王清:然后他就跟我讲,他和我们的市委、区委领导、市公安局领导怎么熟,他的关系省里怎么怎么好,之后,他还告诉我,说作为一个新闻记者的话,写几篇东西,不公开发表,在内参上发表,然后给领导看,这个是很容易的事情。

  在公安局碰壁之后,吴正有又来到了丽华村的上级主管部门——万象街道办事处 ,再次提出帮忙放人的无理要求,遭到拒绝后,吴正有提出了另外的条件。

  丽水市莲都区万象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徐为民:几趟飞机费,还有差旅费这些总共万把块钱能不能给他报销。我说我们这里可能钱还没有,过段时间再说。这样子他说不好办,他说这个事情这样子的话,我可能要曝光这样子的。

  放人和报销差旅费的无理要求都被办事处拒绝之后,第二天,吴正有带着两本所谓的《中华新青年》杂志再次走进万象办事处,这回杂志里面果然刊登了这样两篇文章。

  徐为民:关于丽华村有两个内容,一个好象是反映原来的支部书记,反映他经济上有什么问题。第二个就是反映公安机关乱抓人,纯粹是一派胡言,那是捏造事实,非常可气。他是敲诈不成,纯粹是一种报复

  当然,仅仅让对方感到气愤并不是吴正友的真正目的,他想利用这样一个道具实现自己更大的企图。

  徐为民:他说《中华新青年》印制了,已经有6000册了。这个发出来的话影响很差的,他跟我们这么讲。

  记者:你觉得他是什么意思

  徐为民:他的意思是这6000册,你们把它处理掉,你们政府把它处理掉

  记者:怎么处理?

  徐为民:就是把它买下来,一本15块 算下来有9万块钱。

  丽水市莲都区广电局局长 汪强华:第一感觉就是不对味,不是一般的问题了,这个问题是比较严重了。

  意识到问题严重的丽水市政府立即把这个情况向省里做了汇报,让所有的人更加吃惊的是,省新闻出版局调查发现,所谓的《中华新青年杂志》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非法出版物,吴正友也是没有记者资格的假冒记者。警方顺藤摸瓜,其上级《中华新青年》杂志社的社长祝万祥利用假记者身份诈骗的行径也随之曝光。

  有了一整套伪装的道具之后,祝万祥、吴正友们出门时还要带上一样必不可少的道具——一本所谓的《中华新青年杂志》。从表面上看,这本杂志开本大,制作精良,每一期的封面全都选用的是政界的显赫人物,但是翻看其中的内容就会发现诸多不正常的情况。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分局假记者案专案组副组长何满祥:他的杂志里面没有自己内容的东西,都是为了赚钱,到企业给你刊登一篇东西,给我多少钱 都是这种东西,如果他这期杂志里面,刊登了十家企业。他就做所谓的发行,也就是这十家企业,别的地方都没有发行。

  打着全国性权威刊物的幌子,头顶着大牌记者的光环,以扩大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力为诱饵,两年多来,祝万祥一伙行骗的足迹遍及全国,其中上当受骗的不乏一些大企业和名人名家。

  某企业代表:我们很相信这个,既然是带“中华”二字的,那更是国家级刊物了,更加相信了,我们感觉非常意外,也感觉非常非常惊讶

  经查实,自2002年起,这个诈骗团伙共非法出版《中华新青年》杂志30期,其中祝万祥一人就单独出版27期,非法敛财170多万元。除此以外,祝万祥、吴正友还利用虚假的记者身份,以帮助跑项目批条子为名,骗取单位和个人活动经费数十万元。

  何满祥:他们有的就是说做久了以后,假记者他也以为自己是真的记者了,不是假的记者了,都自以为是了,都变成真记者了这样的感觉。

  主持人:假记者案最终告破,这起案件的两位主犯祝万祥和吴正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六年。这个典型案件,告诉大家要擦亮眼睛,不要轻信谎言。其实,最近类似的事件也曾经发生过,比如说,以曝光或宣传等为名,讹诈钱财,拉取赞助等等,其实这些行为的最终目的就是要钱,所以,识破他们并不难。首先要自己行为端正,再有可以向相关单位查询举报,就不会有假记者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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