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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出纳私吞客户存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1:17 今晚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刘虹)一银行出纳员利用职务便利,将20余万元客户存款用于个人还债及挥霍。日前,河西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该男子不服,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被告人霍某今年38岁,本市人,自2001年9月在本市某银行支行工作,先后在银行塘沽分点及一分理处担任出纳员。去年10月28日,霍某在收到分理处收款员刘某交来的客户存
款人民币21.38万元和现金送款回单后,未按银行规定将存款上交,而是将该款私自截留并将送款回单销毁。后霍某将其中的20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借款,其余1.38万元被其挥霍。经告发,霍某被抓获归案。案发后,霍某向单位退缴了全部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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