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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行李托运的理与赔

  本刊记者/胡庆波

  本文背景:

  根据国家民航总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时下,旅客行李丢失、破损和延误类案例投诉,其数量仅次于航班延误及售票服 务质量的投诉,且年递增量高达76%。一位旅客无奈地告诉记者:“我喜欢飞机这种交通工具,喜欢这种交通方式的快捷, 可是乘机时的托运行李不是丢失就是损坏,使我对民航失去了信心。”

  乘飞机时托运的行李出现损坏等意外该如何处理?电子产品等贵重物品放入托运行李中会有何后果?有些旅客将旅行 照片等意义重大物品放入托运行李,却不翼而飞,此时,可否要求航空公司精神损害赔偿……

  针对这一和百姓生活休戚相关的话题,本刊记者采访了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起淮律师——

  让意外不再意外

  记者:托运的行李是否应当上锁?

  张起淮:《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规定,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 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否则,航空公司可以拒绝收运。其中明确规定: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 必须加锁。

  而国际航班,没有强制性的给行李上锁的规定,如乘坐国际航班,一般都是建议尽量上锁。

  但是,美国机场一般不允许行李上锁,如遇到海关人员需要检查的情形,海关人员会直接把锁打开。

  记者:经过调查采访发现,价值一万多元的笔记本电脑,如果在乘飞机托运中丢失,按规定可以得到的赔偿仅仅是每 公斤100元。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旅客乘飞机托运需要注意什么?

  张起淮:根据《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规定,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 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 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即使价值万元的电脑,由于不遵守有关规定,把自己的贵重物品进行了托运,最后却只能 按照一般托运行李的赔偿额度获得赔偿。

  虽然在《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第45条中规定,承运人依据其规定向旅客提供行李声明价值服务 。但是对于类似笔记本电脑这样的贵重物品,依然建议随身携带。同时应该注意,一些旅客携带宠物出行,对此,不予办理声 明价值服务。

  对此,国际上是根据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的相关规定:在行李运输中造成毁灭、遗失、损坏或者延误的,承 运人的责任以每名旅客1,000特别提款权为限,除非旅客在向承运人交运托运行李时,特别声明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利益 ,并在必要时支付附加费。在此种情况下,除承运人证明旅客声明的金额高于在目的地点交付时旅客的实际利益外,承运人在 声明金额范围内承担责任。

  记者:导致大量旅客行李丢失的因素有哪些?

  张起淮:转机时行李丢失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形,主要是由于在转机过程中,航空公司有时会作业疏忽。还有一部分 情形是由于在航班到达后,由于领取行李的旅客很多,托运行李箱类似等原因,一部分旅客很容易拿错行李。另外还会有一些 特殊情形导致行李不能随机到达,例如行李牌在通过机械传送过程中脱落、航班因载量问题而被临时拉下、由于工作人员疏忽 将行李牌拴挂到其他航站、由于机场分拣或传输系统故障、行李错误装载到其他航班、行李被滞留在当地机场或机场海关库房 而难以核对查找等。而事实上,大多数行李最终将会在被找到之后送还旅客。

  记者:行李箱在托运过程中如果损坏,旅客应否索赔?

  张起淮:对于行李箱的损坏,一般航空公司都会有一些免责条款,对于行李箱轻微的损伤,例如行李箱刮伤以及磨损 等并不承担责任。如果在托运过程中,旅客可以证明是由承运人的原因而造成的行李箱损坏的情形,可以主张承运人进行赔偿 ,但同时,旅客也有一定的义务来尽量缩小由于行李箱损坏而造成的损失,因为,承运人一般对于超出责任范围的损失不予以 赔偿。

  而在国际上,一般来说是根据行李箱的购买年份换算成现金后进行折旧赔偿。如果毁损到完全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一 些航空公司会赔偿旅客新的行李箱。

  记者:出国时托运的行李包若是仿冒某国际知名品牌的假货,会有什么后果?

  张起淮:近年来,欧洲国家对于盗版名牌的打击力度加大,如果旅客背假名牌入境欧洲,有可能遭受被没收或者被罚 款的后果。

  例如,凡是在法国购买或者使用假冒名牌产品将会面临重罚。在处罚力度上也将视携带数量的多少而定,通常情况下 5件以下的予以没收;5~10件的还要追加罚款,罚款的金额为正品名牌价值的2倍以上不等;10件以上的会被视为制售 假冒产品,将会被送法庭审理,制裁最高可被处以30万欧元的罚款并被判3年监禁。

  原来这样索赔

  记者:丢失现金、电子产品等贵重物品如何索赔?如若丢失的物品虽然金钱上并不贵重,但在精神上对本人非常重要 ,比如旅游照片,这时,应当如何索赔?

  张起淮:在丢失现金、电子产品等贵重物品之后,应立刻持机票(电子客票)、登机牌、行李牌和身份证件到机场行 李查询处申报,协同工作人员一同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单”,如果怀疑行李有被人偷窃的可能,建议到公安局机场派出所 报案,因为这种情况属于刑事案件,承运人没有权力处置,但是会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工作。

  但是,由于航空公司明确规定,对于贵重物品是不得放入托运行李中进行托运的,因此,即使丢失,也只能按照规定 ,按一般行李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在此,我们再次强烈建议旅客对于一些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目前,对于行李丢失而对旅客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事例并不多,也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规定,旅客丢失一些意义重 大的行李后,航空公司往往也会按照一般行李进行赔偿。因此,对于这些物品,在可以随身携带的情况下,依然建议自己随身 携带,妥善保管。

  记者:托运过程中,行李中物品遭到损坏如何索赔?行李箱本身损坏的如何索赔呢?

  张起淮:如果是由于航空公司的因素而造成的行李损坏或者在托运过程中的野蛮搬运而造成的损坏,旅客应在所乘坐 的航班到达7天或21天内,书面向机场行李查询处说明情况,在征得承运人同意的情况下,填写“行李事故记录单”。在查 明情况之后,如果是由于航空公司的因素造成的行李中物品损坏,则航空公司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国内外航空公司对于行李箱破损的赔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旅客一般需要和航空公司协商解决。一般而言,旅客可 提出以下几种索赔要求:(1)以旧换新(最常用)。航空公司一般会提供若干尺寸不同的行李箱供旅客选择;(2)退旧买 新。旅客可以自行购买新的行李箱,航空公司负责报销;(3)修理报销。航空公司负责报销旅客破损行李的修理费;(4) 现金赔偿。航空公司根据破损行李自身的折旧情况,予以旅客适量的经济赔偿。

  未雨还需绸缪

  记者:在托运行李时,旅客如何未雨绸缪,防止或者尽量减小损失的发生?花费大概多少?

  张起淮:旅客在托运行李之时,可向航空公司做出声明,在客票上注明声明金额并向航空公司支付一定的附加费。根 据我国的有关规定,在旅客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50元时,即可办理行李的生命价值,而附加费的标准一般为旅客 声明的价值中超过最高赔偿限额部分价值的千分之五收取声明附加费,与此同时,行李的声明价值不得超过行李本身的价值。

  另外,如果旅客购买了行李保险,则可以在行李丢失后向保险公司索赔,至于保险的费用,各保险公司有不同的规定 ,建议旅客在出发前向有关的保险公司进行咨询。

  记者:最后,您对旅客还有哪些建议?

  张起淮:一些行前的预防措施会使旅途更加顺畅:第一,建议旅客在携带贵重物品出行时,尽量随身携带,千万不要 托运;第二,对自己的行李箱进行标记,以避免行李箱类似而被人拿错。而且,可以在行李上写上英文名字、住址,如此比较 容易在机场被寻获,航空公司可按照行李有关信息,将行李送回;第三,在航空公司柜台对较贵重的托运行李进行价值声明或 者向保险公司购买行李保险,这样可以尽量缩小行李丢失给自己带来的金钱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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