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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换亲”引起的一串串问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3日17:54  法制与新闻

  -监督之窗 -

  宁海县位于浙江省东部,工业经济发达,全县近60万人口,总面积1931平方公里,拥有耕地52.5万亩,素 有“七山二地一分田”之称。改革开放以来,宁海县国民经济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 2003年跻身全国百强县。

  近日,宁海县桃源街道钱西村西岙自然村村民向本刊记者反映,他们为维护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曾多次实名举报 该村村干部何某以权谋私非法承包荒山、利用职权倒卖国有土地。为此,本刊记者前不久专程赴当地就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 调查采访。

  土地“换亲”引起的一串串问号

  (本刊记者)王占平/文

  村民斥责村干部

  违法违纪何时休

  5月23日,记者在西岙自然村看到:在这块被“换亲”的土地上,一间一间的地基隔断清晰可见,有两间地基已经 建好,显然这是准备建房的宅基地。

  村民告诉记者:这是华山村建公墓停车场跟他们村通过协议对调过来的土地,可协议写好后,因为何某是村干部,在 没有召开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的情况下就私自把协议挪用了,到华山村以自己名义拉动本村村民杨某(前任村主任)签订了 协议,并且支付了华山村147万元的土地差价款。因为后期政府征用了该村零星的126亩土地,建设局就把这部分地规划 成居民套房,分给该村村民。但在政府规划前何某伙同杨某在2006年就将这块地私自卖给了村民,而且每户还收了10万 元不等的宅基地预收款。2007年县政府将这块地规划给村里无房户和缺房户建套房。

  由于何某等人收的是落地宅基地款,政府在后期的规划却是要给村民建套房(楼房),再加上到现在相关土地审批手 续还没有,因此在2006年交了宅基地预收款的村民到现在房子也没盖起来,建好的地基也只好搁浅下来。村民说他们也多 次向建设局、国土局反映过,但相关行政部门的人员说“还没有动工呢”!而就在这块土地上清晰地可以看到,一间间地基排 列有序,而且有两间房子地基、墙角已经建起,而这两间房子就是何某以个人名义卖给本村村民赵某的。

  在现场,村民指着这块“宅基地”相邻的一个山包说:“这以前也是一座山,但何某早有预谋地私自将这座山挖平了 ,指使他哥和杨某将土卖给当时在建的科技大楼、物流中心等好几个地方,卖掉土的这座山远远比那座山还要大,卖掉的10 多万立方土的款也没有入村帐!”

  采访中,何某的叔伯兄弟告诉记者:“我跟他是叔伯兄弟,可他这是违法!他把我们村民的个人利益当自己的去卖! 这里20多亩土地他自己拿去就能赚几千万,甚至上亿。而且还有我们村的返留用地,这块地其中有10亩是我们村和华山村 对调过来的,但他也自己挪用了!你们看,这土已经填起来了,这路已经修好了,这块地是县政府给村民规划建套房的,但现 在却成他个人的了!这是造房子呀?他是卖地基呢!根本什么手续都没有,全部以他个人名义办的。比如这房子你要,你拿钱 来他就卖你一间。土地是属于村集体的,他说他卖给本村村民没犯法。其实他土地卖给你,先让你交10万元押金,等到盖房 子的时候,他又让你交40万元、50万,但老百姓很穷拿不起那么多钱,他让村民到国土局批地基的那出面批一下,最多给 你个出面批手续的‘借户费’,‘借户费’给你10万,然后他自己最少卖60万,还纯赚40万或50万,他自己都有一本 账,具体已经卖了多少我们不清楚,但公安局已经查出有好几十户,所收土地‘预收款’已经达到200多万元!但交了钱的 村民已经4年了房子还没盖,他就让先修路、建地基,村民一看也像那么一回事。”何某的叔伯兄弟越说越气愤填膺。

  一位村民指着远处正在施工的现场说:“那里边也有我们村的一块地,是政府征得126亩地里边的一小块,政府说 是重点工程,给唐安李村盖安置小区,但用了我们村的地什么话也不说,一分补偿也没有,相关征用的文件和手续也没有。1 26亩土地大部分都是我们的口粮田,老百姓的命根子在那里呢!”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在宁海县套房是按平米卖,宅基地是按间卖的。在土地“换亲”后的这个阶段,一间50多平 米的宅基地就能卖到60万元到70万元。等墙角、地基搞好,房子建起来,价钱远远不止这些!与这块地相邻的一间房子就 是150万元卖掉的。

  干部非法卖地基

  村民执着等建房

  在了解已交宅基地预收款一事时,一位姓徐的村民告诉记者:他是该村的村民,由于弟兄多,分家后到现在都没有房 子,一直在外租房住,按他的条件,他属无房户,但村里一直是谁有关系谁交钱才能搞到房子。2006年,他将10万元地 基款交给了杨某,因为他知道杨某和何某在搞宅基地,当时杨某说这是两间地基(大概有110多平米)的预收款,并以个人 名义给他写了收条。徐某说和他一样交给杨某地基款的还有好几十户村民。

  “这是不规范的、乱搞的,但别人都是这样搞起来的,我要不这样,自己都四十多岁的人了,孩子都上高中了,还得 一直在外租房住。但没想到交钱到现在已经快四年了,房子还没有盖起来,我也多次找过收钱的杨某,但每次他都说‘快了、 快了,马上就好了,如果你等不了就把钱拿回去’。杨某现在巴不得我们把钱拿回去呢!现在的房价和四年前的房价那是什么 概念?现在搞房子从上到下已经形成一个利益链条了,没人能管得了!”徐某无奈地说。

  当记者问起他现在有什么打算时,这位村民毫不犹豫地说:“那只有继续等,没办法。杨某、何某都是老村长,以前 村里的房子他们都是这样搞的,我以前没有这样因此到现在也没房子住,他们收了我的宅基地款,我就得把房子建起来!公安 局也向我了解过情况,我也是这样说的,因为这是事实。到现在没有房子住,就连自己的口粮地去年也被征掉了,一分补偿也 没有,也没有人跟我提补偿的事。连村里边给村民的福利待遇都没有我的!我们村一间房子最少值50万,如果我有10间房 子的话那就是500万呀!这村里边有房子的人有好几套,没房子的人却一间都搞不到。”

  西岙村的一位村干部告诉记者,“经济合作社社长”都是村民代表选举、街道任命的。村民都不参加选举,普通村民 都没有选举权,这个是县里边农经委定的。何某是2008年村民代表选举上任经济合作社社长的,当时有很多村民不同意, 强烈要求以户为单位进行选举,因为全村有700多口人,但只有18位村民代表,这哪能代表全村村民的意愿,而且都是有 利益关系的,对我有利我就选你,没利我就不选你。

  昔日良田堆垃圾

  村民代表“逆”民意

  在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他们所说的“建设局征用西岙自然村126亩地”其中的一个地方。村民指着垃圾、土堆 说:“这个地方叫后张村,以前都是我们的口粮田,种水稻的,老百姓吃的粮食都是这地种的,还有的村民搞苗木花卉,租出 去还有租金,而如今什么都没有了,去年就成这样了。我们手里边都有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权证和承包合同,但在我们不知 情的情况下,政府部门说我们的地被征用了,没有跟我们签订征地协议,也没有给我们一分补偿,更没见到相关征地手续,好 好的口粮田就变成如今的样子了!而村干部何某说‘土地是集体的,集体说要用就用掉了’!”

  征用这126亩土地时,西岙自然村并没有征得全体村民的意见,只是叫村民代表在建设局会议室开会签字。一位知 情人透露:全村有18位村民代表17位到会参加,但当时签字的只有9人,后来有3位村民是散会后何某等人到其家里补签 的,具体是通过什么手段补签的不得而知。这样,何某就名正言顺地说会议有三分之二代表通过并签字,就这样他们赖以生存 的口粮田就没有了,何某说只要村民代表签字土地就可以用了!

  “我们是赞同和拥护政府政策的,为了城市发展我们是绝对欢迎的,不是不让征用我们的耕地,我们老百姓没有什么 大的要求,但是土地征用后就应该给我们相应补偿。我们多次反映过,街道办事处说土地已经被征用了,但县政府却说没有征 用,说没有下文件,你看这堆垃圾、放渣土,那个土地在造房子。土地都动用掉了,他们还说没有征,而且老百姓还不能说、 不敢说,说了他就动用黑帮压制。”一位村民气愤地说。

  在采访中,记者也看到了村民提供的2009年5月15日在建设局召开征地会议,没有在现场签字后来村干部让补 签的三位村民代表的书面证明。

  土地证在手

  耕地却没了

  在采访中,村民把自己的土地承包权证和承包合同给记者看,一位姓陈的村民说:“我们全家四口人,土地承包期限 是1999年10月1日至2030年10月1日,我们村的耕地本来就很少,可在政府征得的126亩零星土地当中,八石 (地名)有0.61亩、烧畈五石(地名)有0.28亩,这都是我们的口粮田。可没有人跟我签订过征地协议,只是街道办 事处说我的口粮地已经被征了,村民代表已签字了,至于谁征的?征地后干什么?补偿款多少钱?补偿款在哪里?我们都不知 道!我们根本没有知情权!”

  一位姓何的村民告诉记者:他在塘加八石(地名)有0.788亩、俞冠壮田(地名)有0.139亩的口粮田也被 征了,但一分钱的补偿都没有领到。

  另一位姓陈的村民指着土地证说:“我家赵加三石(地名)有0.66亩、烧畈二石(地名)有0.07亩口粮地也 被征了,现在正施工的唐安李村安置小区也占了我家一块地,但都没有任何补偿,也没有人跟我说补偿的事。”

  一位姓徐的村民说:“我的地是在后张村,原本好好的口粮田却被告知说政府征了,到现在却成了垃圾场!补偿款没 有,耕地也不能种了!”

  村主任直言不讳

  “花钱上任”

  5月24日,在宁海县委宣传部、新闻办的帮助下,记者见到了西岙自然村村干部何某,他告诉记者:“我是199 9年当村主任的,到现在我还是一穷光蛋,1999年我在农贸市场赚了好多钱去选村长,我们这里选村长得花点钱,给老百 姓买香烟买东西什么的,这样选上去了!连任三届村委主任,现在是西岙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全村80%的村民是拥护我的, 我们村有700多口人,支持我的就有500多口人,我一直是为集体、为村民着想的。”

  “我们村是在山区里边,1990年开始移村,但外边安置的只有六、七亩土地,我们村有700多口人,根本解决 不了问题,后来老百姓通过个人自费向华山村买土地,村里出面、个人买卖,谁买到给谁。”何社长直言不讳。

  何社长还对记者说:“有好多事情我说不清楚,待会叫我的文书来,我上任后会议纪要、文件都在他那!我在当村长 的时候,主要是解决老百姓的困难住房、困难问题,村里真正的合同都是村委办的,我是负责人签了个字,村里按土地条例还 没造房子,规划还没规划好,还没分配下去,搞得头疼死了!”

  为套政策包荒山

  甲方乙方同一人

  关于承包荒山一事,何社长说:“我没有承包!当时承包的时候甲方法人代表是我,承包方是徐某,他拿不出钱就让 我签了个字,其实就是让我拿钱吗!协议上甲方、乙方都是我的名字这是真的!”

  “当时说承包荒山30元一亩,时任社长赵某想承包呢!(桃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某告诉记者:当时该村叫新西岙 村,赵某是村支书兼社长,何某是村主任)他当时说除非我拿去,不拿去他一定要包,就是这样子!当时承包时只是限于本村 村民,徐某是外村人,因此协议上签的我俩的名字。那是2003年的事情,后来以每亩100元承包给徐某。说实话,签协 议的时候徐某是我的好朋友,现在他是我连襟,协议说前八年免承包费!当初承包荒山种茶叶是国家有政策给钱,可后来我们 投资进去好多钱!现在亏本亏得要死!”何社长说。

  关于荒山承包协议,桃园街道办事处陈副主任也看到过该协议,承认甲、乙双方确实都是经济合作社社长何某的签字 。

  在2004年11月23日新西岙村会议纪要中明确写道:“经在场人员研究讨论下,决定以每年每亩100元的价 格承包给何某”,而且有参会人员的签字,可见荒山正如村民所说承包人就是何某,而且从2003年至今何某也没有交过一 分钱的荒山承包费。

  “预收款”变“集资款”

  当事人说法前后矛盾

  关于2006年向村民收取“宅基地预收款”的事,何社长说:“那是集资款,由经济合作社组织,村民集资的形式 ,一共向村民集资了大约200万元,其中147万元以‘个人名义’用于给华山村对调土地的差价,因为我们这一直就是以 “个人名义”对调土地的!公安局也调查过!”

  收取村民“宅基地预收款”的杨某告诉记者:他是老村主任,现在在村委没有职务,“预收款”是“集资款”,是他 个人行为向村民集资的,涉及50户,从5000元到10万元不等,共集资约200万元,都是以他个人名义打的收条,收 条内容是“集资款”。“土地调剂协议”也是以个人名义和华山村签订的!现在这块地还是一块空地,只有规划,相关手续还 没有审批。对调土地差价147万是个大约数,因为到现在还没有准确地核定出来到底是多少地!

  从2006年到现在已经4年了,对调土地到底有多大还没搞清楚?那对调土地差价的依据是什么?长期以来,钱西 岙村的土地就是这样以“个人名义”随意“换亲”的吗?“换亲”后的土地又可以自由买卖吗?分明是“预收款”,怎么现在 又摇身一变成了“集资款”呢?在杨某给村民的“收条”中明确写道:“收到预收款某某火炉山屋基两间现金壹拾万元整,收 款人:杨某,时间:2006年12月24日。”而在2006年12月15日开具的票号为02442401的“宁波市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中,交款农户是“何某和杨某”,内容是“猫儿头山调剂地价差异补偿费”,金额是“147万元 ”,收款单位是“宁海县跃龙街道华山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

  关于和华山村“换亲”的土地,何社长声称:“当时我们和华山村对调土地时有协议,没有地形图,对调过来的土地 我们现在准备造房子,对调协议是村委和村委签的。关于政府规划宅基地的相关审批手续没有,谁审批呢?没审批呀!没建房 呀!宅基地还在规划中!而且在房子分配上我主要是考虑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桃源街道办事处的陈副主任也笑称:“八字 还没一撇呢!”

  为什么在前面说“集资款”时何社长说是“以个人名义”与华山村对调的土地,那现在又自相矛盾说是以“村委和村 委”之间签订的土地调剂协议呢?如果土地对调协议是“村委和村委”之间签的,那么土地差价款为何不是以村委名义交的而 是以何某和杨某个人名义交的?短短半小时的交谈两位当事人的说法前后矛盾!

  “土政策”高于《土地法》

  土地“换亲”被默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关于钱西岙村“村与村之间、个人和个人之间可以任意对调土地‘换亲’”一事,5月25日,记者在该县新闻办陈 副主任的陪同下到宁海县国土资源局采访,局领导不在。在国土局信访室,一位姓刘的负责人告诉记者:“钱西岙村确实多次 反映过该村村干部非法买卖土地的事,我们也答复过!对他们与别的村对调的土地我们也是认可的,但局长没有授权,有些情 况我不便说。关于村与村之间、个人和个人之间‘对调土地’的事,我们这地方‘只要政府部门同意,土地就可以对调’!”

  当记者问,“这是土地法当中规定的,还是你们当地的政策”?国土局信访办公室的另一位工作人员说:“土地法规 定对调土地也必须经过批准,但这是我们当地的土政策,我们土地部门是允许他们这样做的,只要是三委会同意,村民代表签 字,土地就可以对调了!”

  在宁海县国土资源局信访室给村民的答复中我们也看到:宁海县国土资源局允许而且承认两村之间土地“对调协议” ,默认147万元的土地差价款。至于县国土局说的“126亩插花田的审批手续没有办理,土地还保持原貌”,在采访中记 者也了解到村民的土地在去年就已经被堆放垃圾和渣土,而且在该村部分土地上还新建安置小区,因此土地保持原貌并不属实 !

  在西岙自然村经济合作社,正如何社长所说土地“换亲”已成惯例,土地可以“村里出面、个人买卖,谁买到给谁” !

  是谁赋予钱西村土地“换亲”的权力?而由“换亲”引发的土地风波还要持续多久我们不得而知。但在现阶段,实行 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是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的。在征地过程中,只有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 权,只有杜绝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只有进一步提高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识,着重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违法不究和滥用行政权力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严肃查处非法批地、换地、占地等违法案件,才能确保18亿亩耕地红 线不再动摇。而作为国家行政机构中“神经末梢”的村干部,其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只有真正践行“情为民所 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农村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农村经济才会健康发展。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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