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杀小猫的女人也许不是最变态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9:52 国际在线 | |||||||||
网友:刘宇 昨天,一组变态残忍杀猫的图片被各网站广泛转载,引起网民愤怒。从图片上看,杀猫者是一名时髦女郎,并且毫不在乎地面对镜头。一些网民自发地将杀猫者照片制成“通缉令”,寻找杀猫凶手(3月1日《北京晨报》)。
面对这样一组变态的照片,任何人都没有理由不愤怒。据说,一些网民自发地将该妇女的照片制成“通缉令”,发动大家寻找凶手。但我认为,虐杀小猫的女人也许并不是最变态的。从照片的清晰程度上来看,这组照片并不像这个女人的自拍,很可能是旁边还有人在协助她来完成虐杀小猫的全过程。而虐杀小猫了还不算,还要把这样一组变态的照片传到网上来,他们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另外,从常规道理上来讲,一个女人有什么理由变态到这种程度呢?用尖尖的高跟凉鞋鞋跟踩进小猫的嘴巴和眼睛,胆小一点的女人可能都不敢看,那么,真的就有女人能做得出来? 所以说,这是一件值得怀疑的事情。如此虐杀小猫是不是客观存在?一个女人真的能够做得出来如此变态的事情?又是谁帮她拍的这组图片?是谁把这组图片传到网上来的?传到网上来的目的又何在?我们没有理由不关注被虐杀的小猫,即便它可能是虚无的。但我认为,为什么有人要这么做也许更值得关注。据律师说,我国没有小动物保护法,所以虐杀流浪猫并不是违法行为。我们应该如何来保护小动物们? 来源:南方报业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