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合法化不是预防性病的良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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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2:00 光明网 | |||||||||
池墨 据南方都市报10日消息昨天下午,来自黑龙江的人大代表迟夙生建议将卖淫嫖娼合法化,以便于对性从业者给予健康检查,防止性病和艾滋病的传播。(《重庆晨报》3月10日) 迟代表建议,删除《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中关于“组织他们卖淫”的处罚规定,但保留对“强迫他人卖淫”者的处罚;修改第三百五十九条,将“引诱、客留、介绍他人卖
迟代表生建议将卖淫嫖娼合法化的理由是:便于对性从业者给予健康检查,防止性病和艾滋病的传播。这种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对性从业者给予健康检查缺乏可操作性,现在的劳动者还缺少必要的健康保护,一些职业病相当程度地危害着劳动者的身心健康,而法律却无法保障这些劳动者的健康权,更别谈有悖于国情和民俗的性从业者了。毋庸置疑,卖淫嫖娼是传播性病的主要途径,解放前卖淫的合法化导致性病流行,侵蚀了国民的体质,残害了妇女的身体健康。解放后经过整治,使卖淫嫖娼现象大大减少,性病得到有效遏制。但是近年来随着人们的思想解放和性的自由化泛滥,卖淫嫖娼现象增多,性病再度猖獗,已经成为社会公害,特别是艾滋病的传播,不但侵蚀了我们的身体健康,也严重威胁着我们的生命,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性从业者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的对象,如何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确实是个伤脑筋的问题。但是,建议卖淫合法化无疑是为卖淫嫖娼者保驾护航,为卖淫嫖娼现象推波助澜。如果没有确实有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性病的泛滥无疑是卖淫合法化的恶果。 其实,对性从业者给予健康检查,防止性病和艾滋病的传播无需卖淫合法化,性从业者只有在其从事性交易时是非法的,除此以外她们享有所有公民一样的权利,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即使没有卖淫合法化,性工作者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仍然不容侵犯。而预防性病,更重要的还是洁身自好,不健康的性行为才是导致性病的罪魁祸首,而滥交无疑也是导致性病传播扩散的主要途径。因此,卖淫合法化不是保护性工作者的必要构件,更不是预防性病的良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