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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催生了荒唐的“超载包月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6:03 国际在线

  作者:邓海建

  手机电话有包月卡,美容健身也有包月卡,真没想到超载罚款也有“包月卡”的。3月27日《生活新报》消息:云南马龙县对超载车推行包月处罚,罚后畅通无阻。交警大队相关人士称:月罚一次“体现以人为本,查处太严怕驾驶员难以承受”。

  这一次是刚性的交通法规成了部门执法利益大餐中的“唐僧肉”,而且这盘菜名还相当时髦而艺术——叫“以人为本”。交通管理目的何在?一言以蔽之: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不论管理者手里的自由裁量权魔力多大,手段总不能李代桃僵地异化成目的吧。亚当·斯密早告诫我们:我们的晚餐并非来自屠宰商、酿酒师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来自他们对自身利益的关切———这话可以成为“超载包月卡”的理论注解。严肃的《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在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的苟合中成了饶指柔,一次罚款单竟然可以为之后N次的违规行为埋单——这种“以人为本”的逻辑背后,就是可怕的“以罚为本”、“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潜规则。一边是国道压得不堪重负,一边是荒唐的“超载包月卡”成为治理常态,我们需要拷问的是道理交通管理到底遵循的是什么样的秩序逻辑?

  首先,“一次罚款管N次违章消费”的背后仍是一片混沌的“自由裁量权”,交警行使职权时按自己的判断和良知这些主观因素、个人因素处罚的空间太大,执法过程的程序正义被主观判断和利益倾斜所消弭。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包月卡”显然属于自由裁量不当。立法的普遍性与交通事件的个体性矛盾是我们赋予交通执法者自由裁量的理由,但但随着交通秩序的整合和交通管理的进步,过于“人性”的自由裁量反而成了阻碍法治交通的壁垒;其次,是值得警惕的“地方利益规则化”倾向,政治上有句名言:“在体制内没有个人思维的随波逐流”,全国一片治超声中竟然还能催生出“

超载包月卡”,其悖论的实质是我们现行体制“法制统一政令畅通”被层级式打折了。所谓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制化倒成了常态,地方利益、小团体利益扯着“人本”的虎皮明目张胆地令政令不畅,在执法监督中,民主参与和利益表达也被不幸地省略了。一张小小“超载包月卡”,就是一张地方利益凌驾国家利益的非法通行证,或者也可以说是执法不作为的证明。

  人性执法没有错,但,该管不管该罚不罚比执法过当更可怕:因为违规违法者总会权衡利弊计算得失,如果被罚的数额只有象征意义,那么,在低贱的违法成本前,暴利自然就会强奸了维护社会秩序的正义规则。是什么催生了荒唐的“超载包月卡”?是某些人把平衡社会秩序的法器视为自家的自留地,是管理惰性和有权不担责的惯性使然。若真是“以人为本”,但请看看那些行使在坎坷国道上的怨声载道的司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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