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冠名”警务室好处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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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5:14 浙江在线 | |||||||||
3月29日上午,南京万科金色家园内,以社区民警邹征命名的“邹征警务室”正式挂牌成立。据悉,这是南京首家以民警姓名命名的警务室(据《现代快报》3月30日报道)。 在中国,以个人名字命名一个单位或一种做法,是对个人的一种至高褒奖。民警“冠名”警务室,无疑是对民警工作的一种肯定与鼓励。
据报道,只有在社区工作绩效考核中达到一定标准的社区民警,方能取得命名资格。邹征被评为南京市公安局“社区工作能手”及“爱民民警”,“邹征警务室”的挂牌,必然在民警中产生涟漪效应,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正气。 民警“冠名”警务室,是民警的光荣,更是责任,有利于激励民警和自己的岗位荣辱与共,有利于落实责任,更好地为民服务,保民平安。社区警务室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事。警力下沉到社区,目的就在于更好地为民服务,以社区小平安保社会大平安。重庆是国内比较早实施民警“冠名”治安岗亭和警务室的城市。许多民警说,“冠名”后明显感觉责任大了,压力也大了,种不好自己的“责任田”,对不起自己的名字。 此外,民警“冠名”警务室,为群众更清晰地了解警方打开了一个窗口。群众由此对警方工作有了更直观的印象,有利于群众监督,有利于群众遇到困难找到民警,得到更多的安全感。所以,在先行“冠名”的地方,群众对此普遍持赞同态度。 民警“冠名”警务室的好处,远不止这些。笔者期待“邹征警务室”一路走好,也期待更多的社区警务室“亮名”,最大限度地服务民众。 作者: 解本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