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村干部接待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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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0:03 红网 | |||||||||
前不久,浙江日报报道了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慈溪市某镇党委从转变基层干部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入手,通过实践逐步推广村级组织便民接待日制度,实行“周五接待、周一商议、一周办结”的新型接待模式,构筑起了一条反映民情民意的“绿色通道”。群众有事只要星期五去接待室,总能找到村干部,大大提高了基层干部为民服务的效率。 读罢这则新闻,心里颇多感触。一是过去听说过省长接待日,县长接待日,局长接
笔者查阅了《村民组织法》,第二条是这样写的:“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很显然,村级基层组织是一个非行政组织,它来自群众、植根于群众、服务于群众,它的主要职能应该是服务群众,对村民负责。这样的一个基层组织,有必要通过设立“村干部接待室”和“村干部接待日”的形式来听取村民的意见吗? 最近浙江省委作出了《关于开展向郑九万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在全省各地都在轰轰烈烈开展学习永嘉县山坑乡后九降村党支部书记郑九万活动。从各种报道上,我们看到了同样作为农村基层干部的郑九万是群众有求必应,甚至群众没有想到的,没有求他的事情,他都能先想到。像郑九万这样的干部,才能真正称得上是人民满意的基层干部,才真正称得上是“群众的贴心人”。 相反,现在有些村干部位置不高,当“官”意识太强。一些村干部一味效仿机关式的办事作风,喜欢坐在办公室里指挥,喜欢把自己区别于群众甚至凌驾于村民之上。一些地方出现了穷村盖豪华办公楼,购置高档办公用具,村干部四处公费考察等不正常现象。村干部效仿那些不深入基层的机关干部,走田头、地头、户头的时间就必然越来越少,与老百姓的距离必定越来越远。如果村干部和百姓产生了距离,基层自治的作用又怎能发挥得好? 郑九万有句话说得非常好:“老百姓在干部心中的分量有多重,干部在老百姓心中的分量就有多重。”百姓在干部心中有多少分量,同样也会反应出干部在群众中的分量,如果想以“花架子”哄人,老百姓也是坚决不会买帐的! 稿源:红网 作者:程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