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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母女:因为害怕对记者说谎承认卖淫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8日14:43  新民周刊

  因为害怕,对记者说了谎

  陈艳插话,说此前警方已经逼着她承认了所谓的“卖淫”细节。那么,“陈艳”对她所作的这份笔录又有着怎样的解释呢?以下为陈艳的证词——

  我在我妈前一天被抓进普吉派出所,关了好多天,他们一直让我坐在凳子上,不是我妈坐过的那种,但一直不许我睡觉,可能有七八天吧,我很难受,头昏,身子软软的。我也不敢睡觉,因为一开始在五华公安分局,一个三十多岁的男警察打过我一耳光。

  他们要我承认我卖淫,我爸妈也知道,并且是他们叫我去卖淫的。我不同意,他们说,我一家都被抓进来了,只要我承认了就把我们一家人都放了。他们把用手机拍的我弟弟妹妹、爸爸妈妈的照片给我看,我就相信是真的了,他们怎么教,我就怎么说了。

  起初他们还要我承认我两个妹妹也卖淫,我不同意,后来他们也就不逼我了。我记不清是什么时候我承认自己卖淫的了,具体教给我的“卖淫”细节,我记不清了,好多天没有睡觉,实在是晕。我只记得,他们教我承认我爸妈租的房子就是为了让我卖淫的,还有我卖淫的钱都是给了爸爸妈妈。

  直到我妈妈他们回来了,我也没有放出来,我被送到镇政府打扫卫生,可能有十多天吧,他们也没有给我钱,晚上我就住在普吉派出所给我租的一个房间里。派出所不许我回家,不许我乱教朋友,不能和别人见面,尤其不能回王家桥。直到前几天我才被一个叫“屠夫”的网友带回家。

  (陈艳说,除了被警员打过一耳光,她还经常被骂“烂斯”(音),陈艳始终不懂这话是什么意思,张安芬解释,昆明话就是有点像做妓的意思。陈艳沉默了许久。)

  我之所以承认自己卖淫,一是为了救家人,二是我实在熬不住了,但是我没有想到我承认后,他们反倒将我爸爸关进了看守所。我很后悔,也怨恨他们不守信。以前,我不知道卖淫什么意思,现在我知道了……

  (张安芬说,她不识字,在普吉派出所,审讯人员将陈艳的笔录念给她听,你女儿都已经承认了,在哪里卖淫,得了多少钱,你如果不承认,该坐牢的还是要坐牢,于是,民警怎么念,她就怎么认了。)

  张安芬接过话茬——

  警方搜了我们家,我家本来有两个存折,存折上其实一分钱都没有了,只是本子上还写着有两万多,这钱是我认识刘仕华四五年至今,两个人打工赚来的,警察就问我这钱是不是陈艳卖淫赚来的。我说,是打工赚的,警察就骂我,说明明是陈艳卖淫赚的。

  我后来恼火了,你们咋说,我就咋认吧。其实,我后来说了什么,我都记不清了,我已经在里面那么多天了,不能睡觉。因为我不识字,最后笔录是警察帮我签的字,我自己按的手印,他们也不念给我听,说我们不会害你的,你按手印就是了。

  (记者问:你没有考虑过,虽然你是后妈,孩子也叫了你这么多年的“妈”,她不懂得什么叫卖淫,你是懂的,你这样承认就没有想过对孩子意味着什么吗?)

  我已经熬不下去了,浑身都疼,只觉得屋子都在转,我也想过对不起陈艳。我从来没有犯过法,我又没有文化,他们骗我认了就没事,就可以把一家人都放了,该咋样生活就咋样生活……

  我跟她们解释过陈艳没有卖淫,我知道孩子肯定是被逼说了假话,但是我能怎么办呢。

  (张安芬不敢看一旁沉默的陈艳,难过得抹起了眼泪,不断懊悔。)

  所以,我被放回来后,看到那个记者(指新京报记者吕宗恕),想起之前那个女记者,我就害怕了,以为这个男记者是警察派来的人,我就不敢说真话了,按照派出所教我的跟记者说了一遍。

  (记者问:他不是跟你亮明了记者的身份嘛?你这点常识都没有?)

  我真的不敢,我只敢相信他是公安局派来的人。我怕一家人再被抓进去,就跟他不停地忏悔,现在想起来,我把他也误导了,我没有想到我承认所谓陈艳卖淫的事情就这样报道出去了,也让我们一家陷入被动。我好后悔没有相信这个记者。

  (记者问,有报道提及,有周边卖淫女说你们给陈艳租了一间房卖淫,是怎么回事?)

  租房是有,但绝对不是为了卖淫。那是去年10月,因为陈艳不听话,觉得在家里不自由,又经常被她爸爸打,想搬出去一个人过,她爸爸就想让她在外面住一段时间体验一下一个人过日子的艰难。

  住了差不多一个月,她自己害怕又搬回来了。

  “我不是一个好女孩”

  关于经常被爸爸打,陈艳说那是因为自己不听话,跟社会上的小混混鬼混,她跟警方也解释过,绝对不是因为卖淫。陈艳说,这些小混混年纪多在二十岁左右。为弄清这个从小在离异家庭中长大,后辍学浪迹社会,现如今又陷入“卖淫案”的女孩的人生轨迹,记者与她有了下面一段对话——

  记者:你什么时候和小混混走到一起的?

  陈艳:去年10月搬到昆明才和小混混走到一起。以前上学的时候都很乖的。

  记者:什么时候辍学的,为什么?

  陈艳:前年吧。我念到五年级,成绩不好,放学了老被老师留下来,觉得很不好意思,也念不下去了。

  记者:你和那些小混混一般玩什么?

  陈艳:吃烧烤,到KTV唱歌,在大马路上走走,别的没什么。

  记者:你谈恋爱了吗?

  陈艳:谈过,分手了,不交往了,现在没有。

  记者:晚上回家吗?

  陈艳:很少不回。

  记者:不回家时,在哪里过夜?

  陈艳:在外面吃烧烤、KTV唱歌。

  记者:你说你之前不知道什么叫卖淫,但你和小混混在外面时,应该会看到一些卖淫女,难道你不知道她们是做什么的吗?

  陈艳:站在路边的女人是很多,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她们做什么的。我以为只是站在那里玩的。

  记者:你觉得你是一个好女孩吗?

  陈艳:不是,我不听话,如果我不鬼混,就不会害得我爸爸被关进去。

  张安芬:他爸有一阵气得天天哭,毕竟那是他亲生女儿。我作为后妈,管了她也不听。

  记者:陈艳,接下来的问题,你可以回答,可以不回答。你有过性经历吗?

  陈艳:有过,第一次是在16岁的时候,但绝对不是卖淫!我和警察说过,有过男朋友。

  记者:就是和这一个男的发生过关系吗?你可以不回答。

  陈艳:这个我不敢说只和一个男的发生过。但绝对不是他们说的卖淫那种。

  记者:你仍然可以选择不回答,有几个?

  陈艳:这个……不想回答。

  记者:你和他们发生关系,是因为什么?

  陈艳:并不是因为什么,纯粹只是在一起玩比较有好感,开心。

  记者:都是小混混吗?

  陈艳:嗯,除了小混混就是我男友。

  张安芬听到陈艳这番话很是震惊,她说此前只是知道陈艳和男人发生过关系而已,不知道有多个。

  记者:你觉得那些小混混对你是真的好吗?

  陈艳:我不知道,出去玩都是他们花钱,他们给我买吃的,给我买衣服,我不要,有时候硬塞给我钱。

  记者:你和发生关系的人,认识时间一般多久?

  陈艳:我不会和刚认识的人“在一起”的,发生关系的都是认识了一个多月的。

  记者:这叫久吗?你懂得爱情吗?

  陈艳:不懂。

  记者:我们怎么听说,你曾经因为“卖淫”被罚款1300元?

  陈艳:那是去年11月,我爸妈不在家,我带了一个二十多岁的朋友到家里看电视,结果,王家桥派出所的人就冲了进来,把那个男的打得好惨,硬说我是卖淫的。把我抓到王家桥派出所要罚款,否则就把我送去看守所,我吓坏了,解释了他们也不听。后来我爸妈回来了,交了1300元,他们也没有开收据,我才被放了。

  这个男的,陈艳说是第三次见面,此人不是小混混,但是他没有问过人家姓什么。对于陈艳这种行为,张安芬也表示不理解,怎么能不分好坏就把人家往家里带。陈艳说,我的世界,并没有你们大人那么复杂,我不喜欢去想太多。

  对于警方所通报的神秘嫖客“王某”所述3月16日晚,张安芬的二女儿刘芳芳曾经搭讪“卖淫”或者“拉皮条”,张安芬矢口否认,情绪激动。“天呐,没有的事情,她今年才14岁呢!那天从4点多放学到7点多被抓,两个孩子一直没有出门。”

  那么,3月16日那天晚上,刘家到底发生了什么?

  3月16日晚上发生了什么?

  张安芬说,3月16日晚上他们家一共9人,除刘家7人外,还有小女儿的干爹普恩富以及陈艳带回来的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这个男的第一次到刘家,张安芬不认识,也不知道姓什么。陈艳说,她也不知道这个男的姓甚名谁,只知道是一个小混混,面对记者的诧异,陈艳很平淡无奇地说:“这没有什么,我的朋友中有很多我都不知道姓什么。”

  “你不知道人家姓什么,就带回家?”记者问。“不是为什么。我以前不知道人家姓什么,也带回家看电视。”陈艳回答。

  “看电视?!”记者追问。“是啊!有时候朋友要回家,我就习惯请人家到家里来玩,他们来了看会电视就走了,我叫他们来耍并没有什么目的,不是做什么事情。”陈艳解释。

  陈艳曾经在一个饭馆打过工,其间,一个经常来饭馆吃饭的女子和她做起了“姐妹”,这名男子就是通过这个“姐妹”认识的,但对于这个“姐妹”,陈艳说她只知道姓名,具体做什么工作并不知道,而且由于事发后不慎,她将此人的电话号码弄丢了。事发后,她以及代理律师都曾尝试找到这个“姐妹”,通过她找到这名男子为陈艳没有卖淫作证,但苦寻未果。

  3月16日是陈艳与这名男子的第一次见面,陈艳说,当晚,她其实是想邀请那名“姐妹”到家里来玩的,因为男子在,也就一并邀请了,但“姐妹”有事,最终男子一人陪她到家里,然后就坐下,一屋子人看电视。

  张安芬说,以前陈艳就多次带过社会上的朋友到家里看电视,但是男的,这次好像是第二个,“我不可能把她带回来的人撵出去呀。”

  因为是男的,正在烧饭的张安芬多了份心眼,她问对方哪里人,男的回答是四川人,具体四川哪里,男的就不肯说了,至于姓名,张安芬没想起问,因此后来媒体报道所谓陈艳带回来一个徐姓男子,母女俩都觉得很莫名。

  张安芬说,二女儿刘芳芳嫌自己的衣服不好看,平时就喜欢和陈艳换着穿,那天陈艳正好花19元买了一件白色外套,刘芳芳就换上了,说要到外面去买一元钱一串的豆腐吃,“并不是警方说的,因为发现了联防队员,所以陈艳就没能做那事,然后我们再故意让刘芳芳换上了陈艳的衣服,以免陈艳被抓”。

  刘莉莉紧跟着刘芳芳也往外走,张安芬拔步跟上去关外面的大门,这时,陈艳带回的那个男的也起身要走。这样,由前至后,刘芳芳、刘莉莉、男子、张安芬四个人走向大门。

  “刘芳芳刚走出大门,不知道从哪里钻出一个男的,拽着芳芳的头发大喊,快,这个小烂斯卖淫被我抓住了,一下子冲出来七八个男的。”张安芬说,“没有穿警服。”

  刘芳芳在一片“小烂斯”的骂声中被打倒、跪在地上,挨了很多脚,“孩子哭着喊,妈妈,妈妈,我遭不住了。”

  张安芬忙问,“谁烂斯?你们认错人了,我家两个女儿还在念小学,你们看好的人是不是我家两个女儿?”

  对方还在骂,张安芬冲上去抓住对方的袖子,“你们不要打,你们真要认为我女儿卖淫,也要好好说嘛。结果,他们大骂一声,你个臭烂斯,带着女儿一起卖淫。”

  张安芬被拽着头发,踢跪在地,她否认曾经打过联防队员的眼睛一拳,“我哪敢还手。”

  陈艳带回的男的也被打倒在地。四个人就这样跪在地上,此时,普恩富冲出来说你们认错人了,两个孩子还在念书,结果,联防队员一边骂“你还想袭警!”一边冲过来殴打。

  屋内的刘仕华因为身患肺结核,不敢前去营救妻女,“他们就指着刘仕华喊,把那个狗日的拖出来,恰恰三个男的三个女的,在一起卖淫嫖娼的!”张安芬说。

  此时,陈艳与3岁多和2岁多的弟弟妹妹正在里屋帘子后面的床上,弟弟妹妹吓得大哭,家里养的白狗守在帘子处,不断冲着闯进屋里的联防队员吼叫,最终阻止了联防队员进入帘子后面。

  刘家因为平日打工,铲子、弯刀、圆凳等工具就在大门内,张安芬听到有人说把这些东西都带走,“就说他们一家袭警”。

  这个过程足有十几分钟,“他们是关着门打我们的,因此外面没人发现。”张安芬说,打他们的人还拿走了垃圾桶里的卫生纸,说防止说他们卖淫嫖娼没有证据。

  就这样,六个人被铐着拖出巷子,跪在街上继续打。十多分钟后,巡防队员打电话说他们抓了一帮卖淫的,两辆警车随后而至,将他们带至王家桥派出所。

  “这天晚上,我们遭罪遭大了。”张安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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