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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欧盟设限已明朗,美国设限如何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1:47 新华网

  作者:武长海

  2005年7月18日《京华时报》以《美纺织品设限影响万家企业 ,大量产品滞留美海关》为题报道了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发布的消息:经过10天对国内企业的摸底调查,结果显示,因为美国对我国纺织品设限,我国受此影响的企业超过1万多家。这些企业大多来自江苏、浙江和广东,目前,企业大量产品滞留美国海关,工厂开工严重不足、不敢接定单、库
存严重。商会统计,目前一共有19种36个小类别的纺织品受到美国设限或酝酿设限。

  2005年7月8日至7月11日,美国一些纺织品协会相继向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提起特保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第332/432类和部分632类产品(棉制、毛制及人造纤维短袜)、棉制和人造纤维女式梭织衬衫(第341/641类)、棉制和人造纤维裙子(第342/642类)、棉制和人造纤维睡衣(第351/651类)、棉制和人造纤维泳衣(第359-S/659-S类)等五类纺织品实施特别保障措施。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将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上述特保申请,一旦接受申请,我国纺织品将受到美国新的设限。

  纺织品与服装业属于劳动密集型的行业,不管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它为低技能劳动力提供了能够参与的入门工作。据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统计,2004年国内纺织业现有直接就业者1900万人,出口企业3.5万家,其中就业者约630万人,每出口1.5万美元,创造1个就业岗位。根据商务部公布的数据,美国对中国7种纺织品设限,实际上已影响到中国20亿美元的出口和16万人的就业。欧盟对中国两种纺织品设限,也影响到3亿多美元的出口和相应的就业人数。欧美设限的每一个品种背后,涉及至少1000家中国企业,多则达6000家。因此,如何应对美欧纺织品设限等贸易保护主义行为,是当前我们在对外贸易中应关注的重要问题。

  2005年6月11日,我国和欧盟双方就纺织品贸易问题达成了一揽子协议,这为我国政府和企业主动应对欧盟纺织品设限提供了可预见性。我国和美国虽然经过了几轮谈判,但都没有达成一至解决方案,这为我国应对美国纺织品设限带来不可预见性,本人虽然在新华网于6月3日以《我国如何应对美欧纺织品设限?》 为题写了一些应对意见,但我认为针对美国的纺织品设限,仍有必要进行一些补充,以期供政府和纺织品出口企业参考。

  一、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开发研制新的纺织技术及产品。同时,发展纺织服务业,在服装设计、商展、营销领域大显身手,发挥优势。作为上游阶段的纺织品高端新产品开发、设计与下游阶段的纺织品高端产品物流都属于高附加值的产业,而处于中游阶段的低端纺织品加工则属于附加值的低谷,由此便是一张两头高中间低的"微笑"曲线。由于中国企业大多属于低附加值的低端纺织品加工,利润较少,所以建议改变中国产品附加值低的现状,产业结构向左或向右高附加值领域转移。同时,培育自己的品牌,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已成为我国提高进出口贸易水平、完成从贸易大国跨向贸易强国的首要任务。

  二、制定国际化经营策略和市场多元化战略。在跨越纺织品特保壁垒的过程中,我国纺织品出口企业应制定国际化经营策略,适时调整产品的出口经营策略是一种有效的办法;同时应坚持市场多元化战略,在巩固与美、欧市场关系的基础上,大力拓展新市场,包括东南亚、东欧各国、拉美及中东市场,促进出口市场的多元化,一定程度上成功规避美、欧纺织品特保壁垒。

  三、发挥各纺织品协会的积极作用,建立良好的外贸秩序,广大纺织品出口企业应提高自律的自觉性,避免在美欧市场的不正当竞争,授人以柄。

  四、我国纺织品出口企业应善于通过民间国际商事专门调解机构解决与美欧纺织品生产企业间的贸易争端,使之避免把跨国企业间的矛盾上升到国家层面而遭受特保制裁。国际商事调解已经成为解决国际贸易摩擦的一种新方式,我国企业和行业协会应当善于利用,使其成为突破国际贸易壁垒的新式武器。例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及其覆盖全国的40余家分支机构,先后与汉堡调解中心、纽约调解中心、阿根廷-中国调解中心、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与调解院大韩商工会所/中国韩国商会、香港调解中心、中美联合调解中心等签署了合作协议或联合调解协议,制定了联合调解规则。与其他国家的调解中心合作,共同调解国际贸易争端,已经取得了很好效果,因为调解这种方式有其独特的优势。

  五、建立纺织品出口预警机制和预警系统。就近期目标而言,2005年6月19日,商务部网站公布了《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该办法将于7月20日起施行。商务部正在依据该管理办法核定企业欧盟出口数量。办法实施后,中国海关和欧盟海关将凭企业电子数据、出口许可证和原产地证书予以通关。输往欧盟市场纺织品数量的分配原则是按照企业此前的出口业绩来评定,而与以往不同的是,出口业绩将根据企业的出口金额来判定。这将造成"量增价跌"的不规范企业在出口贸易中失去竞争力。

  就中长期目标而言,建立我国纺织品出口预警系统,是我国应对贸易摩擦的又一手段。该体系的建设,已成为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外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这一工作进展顺利,我国有望于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覆盖纺织品产业的损害预警监测体系。对纺织品的出口数量和价格实行全方位跟踪,并发布数据,设置警戒限,超出警戒应及时发布给各个出口企业和行业协会,企业应实行自律,行业协会应组织企业统一协调出口事宜。在企业不能自律的情况下,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提高相关产品的出口关税、总量出口限制等措施限制出口数量,防范于未然,使我国企业免遭不必要的损失。

  六、我国政府应当做好长期应对准备,防止美国把纺织品设限作为干涉我内政的筹码。众所周知,我国一直保持着对美国外贸较大的顺差,美国妄想通过人民币升值、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来解决这个问题,也想利用纺织品设限这个筹码来达到我国在其他问题上的让步,但这涉及到国家的根本利益,必须认真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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