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城市中心区不能没穷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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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0:52 新京报 | |||||||||
作者:毛飞 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近日表示,东、西、北四环路以内和南三环路及其延长线与四环交界以内,将限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未来几年在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时,都会遵照该原则进行。(昨日《新京报》)
对此,有人说,这是要把穷人赶出城市中心啊!这话显然过于偏激,但的确揭示出城市建设特别是房地产市场发展中长期存在的问题。 象征财富的高楼豪宅占据城市中心,而中低收入者被移到边缘地带,凡全国房地产业蓬勃发展的城市大多如此,北京并非特例。 城市中心区缺少足够数量的经济适用房,是导致“穷人被赶出市中心”的重要原因。以北京市为例,绝大部分经济适用房分布在四环以外,如回龙观、天通苑这样大型的经济适用房楼盘更建到了五环以外。对中低收入阶层而言,即便城市中心的普通商品住宅也可望而不可及,他们只能选择在城市边缘区生存。 在城市化进程中,西方发达国家也存在类似情况。 这是市场规律使然。城市中心区公共服务相对完备,而土地相对稀缺,居住成本必然上升,往往只有富人才具备足够的成本负担能力。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逐渐形成了富人占据市中心黄金地段、享受高质公共服务,而穷人身居城市边缘、忍受公共服务不足之苦的格局。 然而,“把穷人赶出市中心”一旦成为城市发展的代名词,其结果就堪忧了。且不论它是否合乎社会公正的标准,单从市场规律角度考虑,这样做就不明智。城市发展可以把穷人赶到城外住,但无法阻挡穷人进入城市中心谋生,这就使城市交通持续拥堵、市政环境不断恶化。最终,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必须在城市中心保留足量的经济适用房,以实现城市的和谐发展。 不少国家的城市化进程证明,城市发展往往要经历从“把穷人赶出市中心”到“把穷人搬回市中心”的过程,其中损耗的社会成本难以估算。我们要汲取教训。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