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续建轻水反应堆联想到94年美朝框架协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2:31 新闻晨报 | |||||||||
本轮六方会谈涉及的问题之一是能源补偿。韩国愿提供电力援助固然是好事,不过朝鲜似有顾虑,觉得有风险,怕这样一来电力供应的生命线掌握在他人手中。有意思的是,朝方提出了续建轻水反应堆的要求,这一问题跟1994年的美朝《框架协议》有关。 第一次朝核危机是以签订这一框架协议而告终的。它于1994年10月21日签订于日内瓦,共四条,其中第一条有四款,第二、三、四条各有三款,涉及面颇广,总体上也合情合
然而,在框架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出现了美朝双方都难辞其咎的问题。从美国方面看,由于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造成轻水反应堆工程一再拖延工期,以至后来显然已无法在预定的时间内(2003年)建成。美朝双方也并未像协议确定的那样相互在对方首都开设联络处。从朝鲜方面来看,则涉嫌秘密建立了浓缩铀计划,有违框架协议的精神。此问题上的争议很大,尚在未定之列。 由于框架协议已遭到破坏,现在显然已难于回到当年的协议了,需要另起炉灶。但这并不是说该协议的价值已完全失去了,其实它的某些要素和精神也仍有继承的必要。轻水反应堆是续建还是停建,就是框架协议留下的遗产。美朝两国在对方首都互设联络处并最终使两国关系上升到大使级,也是有待完成的事项。 这就又回到政治信任问题。本专栏此前曾谈到,朝核问题根本上是一个政治问题,因此采取政治上的实际步骤至为重要。当前一个重要的有利条件是其他国家也都愿意以某种方式参与安全保证、补偿及经济合作。通过外交途径解决问题,同时给予朝鲜一定的补偿,对美国来说仍是代价较小、最符合其利益的解决办法。作者:任晓(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亚太研究室主任) 相关专题:第四轮朝核六方会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