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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美国法官陈惠明:帮助别人比逐利带来更大宽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7:09 小康杂志

  本刊记者 张辉 刘驰 摄影/报道

  尽管美国加里弗尼亚州素以种族包容而闻名于世,但其最高法院法官Ming W.Chin的华裔身份还是令人肃然起敬,更何况,他还是全加州乃至全美唯一一名华裔最高法院法官,有关其工作与生活状态的细处,常引起人们的种种好奇和揣测。

  Ming W.Chin这次应邀来中国参加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本刊记者获得与其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同时也是对其心路历程进行了解的某种尝试。Ming W.Chin有一个很儒雅的中文名字——陈惠明。人如其名,面前的这名大法官同样言谈儒雅,但举手投足间,又不失职业本身赋予他的睿智和严谨。

  光荣与梦想

  陈惠明在加里弗尼亚州最高法院工作已有9年时间,该州是美国最大的州。他在1990年的时候就由加里弗尼亚州州长任命到上诉法院工作,在96年的时候又被任命到加里弗尼亚州的最高法院工作,七个法官当中有三个女性,四个男性,有西班牙裔的,亚美尼亚裔的,还有一位法官是半印尼半是荷兰裔的。“他们虽然看是上去像白人,其实不是白人。”

  让陈惠明颇为自豪的是,至今为止,他是唯一的最高法院法官的华人,当然在美国,亚裔的大法官还有韩国人和日本人,但华裔大法官,唯独他一个,实属不易。“在三十年前我刚开始做的时候,在美国华人的律师事务非常的少,所以被任命当法官非常困难。但现在华人律师越来越多,所以就不那么难了。”

  而现在的一切光荣,都与儿时的梦想密不可分。

  陈惠明父母为广东籍,1913年前往美国,在加里弗尼亚州种土豆,离开旧金山有九十英里的距离,但是那边的土壤并不十分肥沃。于是父母又到了一个比较荒凉的地方,就是The Feder,同样是种植,之后又回到加里弗尼亚州。大概是在20世纪30年代末的时候,陈惠明父母到了奥瑞根这个地方,并在那里取得了成功。他父亲成为第一个种土豆的人,那边的土地非常肥沃,种出的土豆都很大。

  在读7、8年级的时候,陈惠明到奥瑞根的一个私立学校读书。在那个时候他突然意识到,不应该再和父母住在一起了。父母在那边有一个好朋友,是当地唯一的法官。父母决定让陈惠明跟这个法官住在一起,之后他就在那个法官家里读了很多法律的著作。“在12岁的时候我就读一本叫《黑石》的书,还去参观一些法院的设置、审判和证据,共住了两年的时间。”

  两年的耳濡目染,让陈惠明非常崇拜这位法官,该法官在整个社区也有很高的威望。通过这样一段经历,引发了陈惠明对法律的兴趣。但他从没想到作为一个美籍华人会由一个律师变成法官。“那时候我和夫人说,我要把我的名字去报给州长,看州长是否能够提名我成为法官,希望非常渺茫。但是没想到在我把名字报给州长之后的六个月就提名我成为法官了。”

  陈惠明至今记忆犹新的是,当加里弗尼亚州州长任命陈惠明担任加州最高法院的法官的时候,媒体曾经问过他这样一个问题:是不是因为陈法官是美籍华人才被任命的?州长回答说:不是的,我们任命他因为他是我们所有候选人当中最合格最适合担任这个工作的。“我是很希望得到这样的回答的,我不希望一个人因为是少数民族或者女性而被任命,而是因为他是最好的一个候选人,最适合担任这个工作的。”陈惠明强调说,“我对这个州长说的这番话,到今天还是心存感激的。”

  路途与挑战

  反歧视问题一向是美国人心中的痛。在陈惠明很小的时候,和家人从奥瑞根一起到加里弗尼亚的路上,有一些汽车旅馆不愿意让他们住进去。这样的情况,在当时的美国还有不少。在陈惠明从一个小小的法律工作者到加里弗尼亚高院,一路上走过去,感慨良多。

  “但现在,已经完全不是这样了,人们非常能够接受愿意接受各种各样的背景,各种各样的人,特别是在加里弗尼亚州,因为加里弗尼亚本来就是一个非常包容的州,各种各样的人都会过得很好。”陈惠明说。

  陈惠明认为,由律师成为法官的这个过程,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要成为一个好的法官,首先要成为一个好的律师。

  据介绍,一开始陈惠明在所在区域的检查官办公室工作,主要受理的都是刑事案件。在那里工作了两年半的时间,参加了50个审判工作。之后去了一个私人律师事务所,主要受理的是民事方面及商业方面的一些诉讼,在那里工作了十六年。

  “我觉得在这个过程当中,我通常不会去害怕那些困难和障碍。而别人给我一个工作,我就会好好的去做,把它做好,成为一个非常成功的律师和法官。”在陈惠明看来,成为受人尊敬的律师之后,再要成为法官就不是很困难了。“因为当他们来任命你的时候,他们会和各种各样的律师交谈。你有一个非常好的口碑,他们会说你是一个非常好的律师,然后你就很可能会被任命。所以我觉得最大的挑战就是要从一个律师成为法官一路上走过来我觉得是一个比较大的挑战。但是并非不可能,特别是在加里弗尼亚州,这个州是有着各种各样多样化的人群的,在那里我觉得可能还是做得到的。”

  总结自身的成功经验时,陈惠明首先归结为自己不怕辛苦,他觉得要成为一个非常好的法官必须要非常勤恳的去工作,此外要时刻去学一些新的东西。

  陈惠明举了几个例子,比如说在1988年的时候,他被州长任命到一个初审法工作,当时被分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关于家庭法的一个法庭。当时他对家庭法几乎没什么涉猎,于是他就去专门学了四十小时的课程,到最后甚至去旧金山大学教家庭法。还有一次,有两个警事案件涉及DNA证据,在那个时候陈惠明对DNA证据不怎么了解,只能开始学习。他阅读很多的书籍,看很多的记录,了解各种各样的情况。

  “这两个例子都说明在工作的时候我们作为法官需要不停的吸收新的知识,需要了解各种各样的话题。这种议题你可能不熟,但你要花时间来了解。另外还有诚信也是非常重要的,在美国特别看重的一个东西就是司法独立性,独立的司法。法官在判案的时候必须要独立于政府的其他分支,必须要做出独立的判决。”陈惠明说。

  坚持与反对

  作为一名法官,陈惠明对政治并不热衷。“我在被任命为法官之前不参与政治,而现在被任命为法官之后呢就更不参与政治了。但是很巧合的是我是一个共和党人。”

  陈惠明坦陈,确实有时候会说一些话,发表一些自己的见解,有时候是共和党人不喜欢听,有些是民主党人自由派不喜欢听。但是他并不在乎,或试着去不在乎。尽管这很难,因为有时候反对者们会非常吵闹,会大肆喧嚣。我尽可能免受他们的干扰。“我想回答问题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在发表我自己的见解阐述我自己观点的时候,我不把政治融进去,我不去关注政治,我不看政治。”

  相比政治,陈惠明更愿意关注一些实际的问题,比如说堕胎问题,在加里弗尼亚州重新划区问题,还有很多类似的比较敏感的问题。“我们能做的就是对它们置之不理,我们不去太多的关心别人怎么看怎么想。我们判案的根据是法律以及法治,我们唯一关注的就是法制这个问题。”

  另外,由于加里弗尼亚州目前还保留了死刑,陈惠明会遭遇很多棘手、有争议的案子,他会在判案时非常地小心。“我们不能够犯错。因为很多时候我们做出的判决都是最终的终审判决,另外这里有非常尖端的科技,有各种各样的人群,而且人的数量又很多。所以很多问题在其他的州5年之后才会遇到,而加州现在就已遇到了。”

  陈惠明还养成一个习惯,一般不会谈具体的案例,言语十分谨慎。“你不知道各个方面到底是怎么样的,也不知道说不定哪个悬而未决的案子的某一部分轮到我这边审理。所以我尽可能地在公开的场合不谈论具体的案子。因为对我而言,我没有看这个审判,我也没有看这个过程是怎么样的,我也不知道证人他们当时提供了一些什么样的证据。所以如果我在这里发表我自己的观点,我想很多时候都是站不住脚的。都是没有很好的得到信息,我说出来都是很不正确的。”

  有时候,陈惠明会遇到加里弗尼亚州的法律体系和联邦的法律体系产生交会或重叠。在加里弗尼亚州,最高法院大部分的决定都是终审判决,而有少部分会再提交给美国的最高法院。总体来说,在很多情况下,州的宪法是不能直接反映出联邦宪法的。在州宪法和联邦宪法之间也有很多差异。比如在联邦宪法中没有明确的隐私权,而在加里弗尼亚州的州宪法中是有明确的隐私权的阐述的。

  幸福与宽慰

  陈惠明有个幸福的家庭,儿子和女儿都是律师,事业有成,而他本人爱好广泛,喜欢打

网球,已经有二十五年历史,此外也喜欢跑步、溜冰、收集石头、做饭、园艺。

  尽管自己是一名成功的法官,但陈惠明作为一名父亲,并没有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自己子女的身上。事实上,当子女都说他们要上法学院的时候,陈惠明自己也感到挺惊讶。

  “我觉得重要的是让孩子们自己决定,我尽可能的放手不管,我只是回答他们的一些问题,但是我不去影响他们的决定。当他们告诉我他们要上法学院的时候,我跟他们说你们不妨空出一年,你们先不要去,花一年的时间你们可以去工作也可以去旅行,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因为一旦你去了法学院之后呢,你就学习了好几年再毕业,毕业之后去律师事务所,再这样一步一步的往上走,就是你的生活已经完全固定住了,有一个固定的运行的轨道。我不会劝他们不要去法学院。我只是谈谈我自己的看法。”

  陈惠明曾经花5年的时间写了一本三卷的关于劳动法就业的书,当时其女儿也在该领域工作。一次女儿给父亲打电话,说需要看他写的书。“我说这个书还没出版呢,我这边草稿到是有。你要不要看,然后她说要。我就把这书带回家给我的女儿。在我这三卷书问世之前,我的女儿已经拿我这些书来研究了,所以说我还是影响她的,只是这种影响并不是我们坐在厨房里,大家围坐在一起然后对她说你要从事这个工作,而是潜移默化的。”

  根据陈惠明的观察,过去的二十年里,中国的司法体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司法体系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无论是依法治国、司法独立,我想这两个都是非常重要的。”中国令陈惠明印象深刻的是,当他去上海交通大学演讲,是给法学院的学生做有关于科学与法律的演讲。让他吃惊的是,学生们都知道这些材料上的东西,他们会进行自己独立的思考。提出来的都是非常好的问题。“我想这些就是你们培养的以后的律师的话,中国司法体系的前景是非常乐观的。”

  在美国,律师的收入是远远高过法官的,陈惠明也说,如果一直坚持做律师,能赚到更多的钱。但他表示,从律师成为一名法官,从来不会遗憾。“即使把世界上所有的钱都给我,我也不会放弃这样一个决定,因为金钱能买到的东西是有限的,但是更重要的是帮助别人,从中获得的快慰和回报是更大的。”这位华裔大法官最后说。-

  (本文的采访得到美国驻沪总领事馆的大力协助,特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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