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美国,你的自由咋有如此多的水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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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0:37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作者:吴酩 美国一向标榜自己是世界上言论“最自由”的国家。两大历史事件,成为这种标榜的经典注释,一是越南战争以美国失败而告终,一是尼克松总统因“水门事件”而下台。据说,如果没有充分的言论自由,没有传媒的直接参与,这两件大事都不会发生。是否果真如此,恐怕是见仁见智,但舆论界的重要作用的确是不可抹杀的。
任何自我标榜,一般都包含着相当的水分,美国标榜的“最自由”也不例外。只要稍加比较,就会发现,美国的言论自由并不是普世的权利,而是具有相当明显的“偏爱性”和“选择性”。最能说明问题的例子就是围绕伊拉克战争的“自由”。布什政府为了发动伊战,在一个时期里,大肆散布萨达姆政权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所谓“确切情报”,并以此作为武装入侵的主要理由。但是直至把萨达姆推上了审判台的今天,美国也没能拿出一丁点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证据。 与这种捏造证据、武装入侵自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就在今年6月,一位爱尔兰女记者采访布什总统时当面指出,美国散布的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不实信息误导了舆论,并认为美国的中东政策不公平。结果,记者的这一言论自由却惹出了大麻烦,不仅使主人勃然大怒,白宫还通过外交途径向爱尔兰政府提出抗议。 对于带有恐怖主义色彩的言论,美国也采用了截然不同的裁判标准。前不久,一位美国基督教领袖公然鼓吹要用暗杀的办法除掉经常与美国唱反调的委内瑞拉总统查韦斯;一些美国电视、电台上关于刺杀古巴领导人卡斯特罗的讨论,更已经是见怪不怪了。这些言者,都充分享受着“言者无罪”的自由。但同样在美国,有报道说,今年7月,某州的一个伊斯兰教领袖,却因为发表鼓励“圣战”的言论而被判处无期徒刑,成为美国历史上因言论而获如此重刑的首例。《华盛顿邮报》为此专门发表社论,认为太过分了。 绝对自由,世间从来没有。自我标榜的言论最自由,其实也最具有“弹性”,不光“内外有别”,连文化、宗教背景也都是重要参考因素。同样鼓动杀戮,同道者但说无妨,异见者判处重刑。这一现象,不是外界的臆造,而是美国的现实。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