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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当“想唱就唱”遇上“想静就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8:54 南方都市报

  只眼观天之王则柯专栏

  我所居住的小区是十分安静的小区,可安静之中,偶尔也有不和谐的噪音。这不,不知谁家的一位老人,就有敲打器物的贵癖,兴之所至,中午时分,深更半夜,都可能嘟嘟嘟嘟,像木鱼那样,分外清脆。

  一日,电梯大堂贴出一对年轻夫妇的一则“恳谈”,诉说他们年迈的父母,心脏不好,每听到一声敲打,心头就不免一抽,希望“敲癖”老人体恤他们心脏不好的父母,约束一下敲打的雅兴,至少在中午和深夜能够收敛,还人安静。“恳谈”公示以后,中午和深夜就没了动听的木鱼声。

  日前到

医院看望一位朋友,病友夸奖医生医术高明,医护人员和蔼体贴。正在探望之时,邻室一位病人的一群朋友,自然也是兴之所至,竟一首歌一首歌地高唱起来。有些病人欣赏这些歌唱,更多的则是摇头。原来,这位病人是某公园歌唱活动的成员,她那些歌友来看望她,还商量和另一个公园的歌唱队比赛的事情。

  时下,“

想唱就唱”是许多人的号角。小区和病房,面临当“想敲就敲”、“想唱就唱”遇上“想静就静”的问题。

  就在我琢磨这个问题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请允许我用动听的歌声打扰你》的街谈(南方都市报10月23日),作者从康定小城“几乎全城的人载歌载舞,互相不认识的人,手拉手围圈而跳,令人温暖”谈起,指责楼盘读者不该抱怨抱着吉他弹唱的男子扰民,该男子“正深情演唱,旁边放着音箱和调音台”。作者描述:他唱得“多么投入多么用心”,“他唱歌的质量实在不比一些大牌歌星差”。作者为那名男子请命:请允许我用动听的歌声打扰你!

  文明社会,讲究和谐相处。请命是可以的,可有个人家高兴不高兴的问题,不能一相情愿。如果男子诉求“请允许我用动听的歌声打扰你”而请命的对象也都觉得他的歌声动听,也都欢迎他用动听的歌声“打扰”自己,那么他尽可以在那里歌唱,尽可以在那里“打扰”。但如果楼盘有居民不欢迎这样的歌声,恐怕你也只好另觅知音。不然的话,“不召即来,挥之不去”,何以建设祥和的社会?

  作者提到“超级女声”。不错,“超级女声”提出了“想唱就唱”的口号,但她们的实际掌握还是很有分寸的,绝不打扰对她们不感兴趣的人群。我没有能力欣赏“超级女声”,但即使在“超级女声”最火爆的时候,也没有被她们打扰过。可是我们这位作者,却从“超女”的成功,不但引申到人人都应该欢迎“超女”的歌唱,而且引申到楼盘居民都应该欢迎不请自来的配备音箱的歌唱,那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文明社会不是亿万人民只有一个头脑的社会,文明社会也不是亿万人民只有一个口味的社会。你喜欢“超女”,不应该假定大家都要喜欢“超女”,这和他喜欢榴莲,不应该武断大家都喜欢榴莲一样。现在,你因为康定遗梦而欣赏不请自来的歌唱,却不应该强求别人也都欢迎挥之不去的音箱。难道不是这样吗?

  (作者系中山大学教授)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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