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网络暴力的五大特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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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7:42 青年参考 | |||||||||
强恩芳(韩国忠北大学公共行政专业博士生)
在社会道德失范的今天,网络道德的严重缺失已成现实。网络道德的缺失在很大程序上催生了“网络暴力”的出现, 并逐渐衍生成了现实的社会暴力。
8月13日韩国《朝鲜日报》的一则消息说,在专门介绍和销售数码相机的“Dcinside”网站上,一名高中 生将一件要卖的衣服图片贴在该网站BBS上,另一名学生嘲讽说是“破烂货”,二人随即在BBS上打起口水战,之后他们 又通过网络游戏对决,互相残杀。可是,感觉受到侮辱的学生仍不解恨,提议进行现场决斗。一个好事的网友竟然帮他们制作 并在网络上发布了现场“PK”的海报,并标有“考虑到会引起拥挤场面,请提前30分钟到场”之类的提示。 14日晚上9点,这两名高中生如期在首尔的江南地铁前见面,互相确认网名后,随即挥拳“决斗”。在二人决斗过 程中,20多名出来看热闹的学生在一旁观看并用数码相机拍照,随即便上传至网络。网民在网络上发生口角后,却实际见面 进行现场决斗,相信在韩国也是首例。 很显然,这也是一个涉及网络暴力的事件(我们暂称之为“新网络暴力”),但与今年中国发生的、具有重大影响的 “虐猫事件”、“铜须事件”(暂称之为“传统网络暴力”)等网络暴力事件不同,主要有以下5个特点: 1.主体不同。传统网络暴力的主体是数以千万计的网民针对一个特定事件的制造者,最初双方也都是以匿名形式出 现,并最终以个体完全现身,或者说是被网民“剥光”为结果。而新网络暴力的主体是个人形式,由于网友ID在某一特定网 站上具有惟一性,所以可以看作是实名的一种形式。 2.客体不同。传统网络暴力往往针对的是一种侵害社会公德的事件,主体间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完全是网民对失 德行为的一种讨伐。新网络暴力事件则与社会公德无关,完全是网民个体间网络冲突的现实延伸。 3.采用的解决形式不同。传统网络暴力中对“失德方”大多采用的是众人共同追查、声讨、谴责甚至网络追杀令的 形式;新网络暴力事件采用的当事人双方直接见面、现场“PK”的形式,这种形式极易造成当事双方的身体伤害,并且涉嫌 违法或者犯罪。 4.网民在事件中的作用不同。传统网络暴力事件中,尽管有人充当了组织者的角色,但众多的网民仍是参与者,他 们作为事件主体参与活动。新网络暴力事件中,众多网民却成了组织者,在以上案例中,网民为当事人选择决斗时间和地点、 制作了海报、发布了消息、上传了现场图片等等,充当起了第三方的角色。 5.发展趋势不同。传统网络暴力事件由于需要有特定事件来做导火索,因而充满特殊性和不确定性。但新网络暴力 事件由于参与者人数少、持续时间短、社会影响力小而容易被人们忽略,但由于不需要什么特殊理由作引子,话不投机一句就 能产生极端的想法,因此,从网络延伸到现实中的现场“PK”相信会有增加的趋势。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调查数据,截至今年6月30日,中国大陆网民数量已达1.2亿人。然而,政府关于规 范网民网上行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却非常滞后,对于大量出现的网络暴力事件反应迟缓,出现了法律上的真空。如何有效减 少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并阻断网络暴力向现实暴力发展,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相关专题:青年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