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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理事会,但愿“新瓶装新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5:02 浙江在线

  3月15日联大以压倒多数通过决议,决定设立人权理事会,取代原有的人权委员会。一个新的联合国机构经过5个多月充满争议的艰难磋商,终于诞生。

  这个新的人权理事会虽然任务与人权委员会基本相同,工作上也有延续性,但是安南秘书长强调,这不是“新瓶装旧酒”,是“联合国人权工作的新开端”。安南的说法反映了他迫切希望改革人权委员会的心情,与绝大多数会员国的愿望是一致的。因为人权委员会
几十年来虽然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其弊病也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一些国家执行双重人权标准,利用国别提案,作为达到其政治目的的工具,在人权委员会中制造对抗,使人权委员会的工作效果不彰,这是大家都希望改变的。

  从决议所规定的内容看,人权理事会与人权委员会相比,确实有很大的不同。首先,它的地位提高了,由经社理事会下的一个职司委员会变成联大的附属机构;随之,它的权力得到扩大,将对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的工作进行指导,还将审议所有国家的人权状况;在工作方式上也由仅仅几个星期的年度会议变为全年经常举行的多次会议,必要时还可以举行特别会议。这些改革都使联合国的人权工作得到了加强。

  值得指出的是,决议案中所规定的一些原则,对更好地开展联合国的人权工作是有利的。比如,强调在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工作中,应尊重各国历史、文化和宗教的差异;强调公民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与发展权利的不可分割和同等重要;强调在对话和合作的基础上,推动人权工作等等。如果新的人权理事会真能遵循上述原则的指导,工作将能焕然一新,这是各国人民所期望的。

  人们的期望还在于,人权理事会虽可称作新机构,但并不完美,因为它是各国谈判妥协的结果。对于人权委员会的一些顽疾,比如对国别提案的争吵如何从机制上避免,在决议案中并没有涉及,这是需要今后进一步改革的。更重要的是,人权理事会的工作,不仅需要机制的改革,更需要观念的更新。如果仍然抱着双重人权标准的旧观念,仍然只看到别人的人权缺失而看不到自己人权的问题,仍然只想整人不愿自律,那么再好的机制也是枉然。但愿这种情况不再发生。

  联大主席埃利亚松在通过联大决议案时指出,“保护和促进人权、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是联合国工作的三大支柱,三者是相互联系和促进的,缺一不可。今天,世界比任何时候更需要一个强大的联合国,所以我们也需要一个强大的人权理事会。”人们有理由期待,新的人权理事会应当是一个“以对话和合作为基础,坚持最高的人权标准,有原则、有效率、处事公正的机构”,它将促进《人权宣言》基本原则的实现。

  (作者为本报驻联合国高级记者)


作者: 何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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