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事件,你真的不得不服上海

2016年03月24日09:27  新闻专栏  作者:冰川思想库  
疫苗事件,你真的不得不服上海 疫苗事件,你真的不得不服上海

  文/刘远举

  这几天疫苗事件持续发酵。朋友圈各种相关文章刷屏,微博上无数转发接力,可谓全民共同谴责无效疫苗以及背后的监管失效。也有人着眼于媒体在此期间重新发布了一篇有关疫苗不良反应的旧文,批评媒体此举是在制造恐慌,由此引发一场口水战。

  情绪性的批评已经很多,重复已无太大意义,不过细节还可进一步深究,而细节之中,往往藏着深层次的原因。

  二类疫苗也与孩子有关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一个概念,并不是所谓二类疫苗就与孩子无关。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三条规定,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所以,疫苗的分类,是根据谁出钱来定的。二类疫苗中有些可以替代一类疫苗,有些则可以为婴幼儿提供额外的保护。如果一个家庭条件较好,在社区医院为宝宝注射疫苗的时候,选择自费疫苗,比如,进口的肺炎七价疫苗,进口的乙肝疫苗,这个时候,孩子注射的就是二类疫苗。

  这就意味着,在此次事件中,当作为一种公共品的监管失效的时候,条件更好的中产家庭群体,受到危害的可能性更大。细节背后的隐喻则是,中产阶层认为自己可以依靠经济实力在糟糕的中国公共品供给环境下独善其身,不过是一种虚幻的安全幻觉。实际上,疫苗本身也是如此,失效增大传染病的可能,导致群体性风险,而疾病是不管贫富贵贱的。

  日前,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通告,这些问题疫苗可能流入24个省直辖市。上海卫计委表示,济南警方查处的疫苗非法经营案没有涉及到上海地区。那么,上海为什么能躲过这次问题疫苗?

  上海为什么能躲过这次问题疫苗?

  从技术上看,原因并不复杂。

  国家对于第一二类疫苗采取了不同尺度的管制。对于一类疫苗,《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十二、十三条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采购第一类疫苗的部门应当依法与疫苗生产企业或者疫苗批发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疫苗的品种、数量、价格等内容。疫苗生产企业或者疫苗批发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向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供应第一类疫苗,不得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供应。

  对于二类疫苗,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疫苗生产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第二类疫苗。疫苗批发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其他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第二类疫苗。

  以上规定,简单的说,对于一类疫苗,国家采取了严格的管制措施,而对于二类疫苗,则更加市场化一些,管制也相对松一些。此次出事的疫苗,正是管制稍为松一些的二类疫苗。

  相比之下,上海对于二类疫苗的管制比《条例》所规定的更加严格,疫苗均采取集中招标采购方式,即使二类疫苗,也统一由市疾控中心采购,然后分发给下属单位。根据疾控中心的说法,供应疫苗的公司均为具有资质的合规企业,对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进行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的冷链监测与管理。疾控部门对到货疫苗的供应商资质、药检报告等进行严格查验,以杜绝风险疫苗流入上海市。

  所以,某种程度上看,上海人以自己更为完善的城市治理水平,躲过了问题疫苗对市民的侵害。

  中国大陆城市治理水平最好的城市

  上海更好的城市治理水平不仅仅体现在此次疫苗问题上。上海的市区内高架路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拥堵问题,在上下班高峰时期,在市中心也能以6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行驶;上海也是第一个颁发牌照,让深受市民欢迎的约租车合法化的地区;上海的地铁,有着比北京地铁更为细致的服务设施与指示设施。当然,上海的城市治理,当然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但综合来看,却一定是中国大陆城市治理水平最好的城市。

  城市治理,是由一系列技术规则构建的,比如交通规则、施工规范、市容条例等等。本质上看,疫苗的相关规定,也是一个技术规则。技术规则,它既不是法律、社会制度等高层级的规则,也不是底层的个人的观念、态度与方法,但是,它也受到上层制度与具体的人的因素的影响。

  随着技术的进步,社会化大分工的确立,原来的经验已经不足以应付。飞机、高铁、核电站,大型化工项目都意味着高有序度、高能级的生产与生活方式。这种方式对专业知识、精确度的要求已经远远超过了农耕时代,于是,人类发明了规则来规范工业社会中的各种行为规范,这些规则小至交通规则、调度操作手册,大到施工监理、招投标规则。为了保证这些技术性极强的规则贯穿于整个社会生产、技术发展的全过程,人们用法律来保卫规则,法治随之而立。为了保卫法治,自由言论、结社等公民权利也陆续登上人类文明的舞台。

  这意味着顶层的制度设计,会影响到具体的执行水平。不适应经济与社会化大分工的要求的制度,会自上而下的妨碍技术规则的实现。比如,当勇气深挖且多年以前就在这里为此奔走的记者王克勤、唐荆陵不能发声的时候,当舆论监督缺乏的时候,用来保卫疫苗安全的那些规章制度与岗位也形同虚设。

  与此同时,再好的制度,再好的规则也要人去实施,而人是受到习俗、观念、社会意识、道德规范的影响的。这也意味着,群体的习俗、观念、社会意识、道德规范,可以在既定的条件下,自下而上的影响规则的实施。

  一个技术规则被侵犯的例子

  此次疫苗问题,是出在冷链运输上,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技术规则被侵犯的例子。

  实际上,对于冷链,《条例》中也有明确的规定。,第十条规定的一系列技术条件中,就包括“具有保证疫苗质量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此外,还规定“取得疫苗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以下称疫苗批发企业),应当对其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以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但令人愤怒的是,无视这个规则的,不仅仅是庞某卫与女儿孙某,其网络遍布全国24个省市,渠道下线247个,非法贩卖疫苗长达5年之久,可以说无数业内人士都无视了这个规则。

  于是,当来自更高层的规则无法维护技术规则,与此同时,具体的人又无视规则的时候,在两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悲剧就必然发生了。

  技术规则的另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交通。我国道路交通每万车死亡率约10人,是美国的10多倍,日本的20多倍。除了道路等硬件设施的原因之外,不遵守交通规则是一个最大的原因。由此可见,即使有再好的外部制度,即使有再好的交规,也是要人来执行,而人脑袋里,有文化、观念,没有这些东西支撑,没有人观念上的认同,规则很难严格的执行。

  但反过来说,当一个地区有着更适应工业文明的观念、习俗、社会意识的时候,这个地区就能有更好的规则,更严格的执行,就能更好的保卫人们的安全。这个时候,海派文化就体现相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优势。

  源于海派文化的现代概念

  上海开埠后,在中国江南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融入源于欧美的近现代工业文明,逐步形成的上海特有的文化气质。讽刺的是,最初,“海派”一词是20世纪20年代一些北京作家创造出来,用于批判上海某些文人和某种文风。在这种批判中,海派的对立面是京派。海派和京派象征着中国两种风格迎异的文化,京派是传统的正宗,海派则是中西结合的产物,充满浓郁的商业色彩、民间色彩、与西方文化色彩。

  具体来说,一方面,受海派文化熏陶的上海人,有着更为现代的观念,在市民的这些观念的驱动下,政府相关部门更为积极的行动,另一方面,普通市民与官员本身也受文化的影响与驱动,比其他地区更尊重规则。所以,某种程度上,上海更为完善的城市治理水平,源于海派文化所包含的契约、权利等现代概念,自下而上的抵御既定制度自上而下的影响。

  这些在上海城市治理中起到积极作用的权利、契约等意识,正是中国人所需要的。

  几年前,记者王克勤报道过山西疫苗的大规模医疗事故,然而,在报道后,他被迫辞职。如果王克勤的声音能得到更多人的支持,几年前的疫苗问题,就不会在人们声讨媒体、认为媒体添乱的批评中不了了之,而是在公众持续性的关注之下,促成更严格的制度以及执行,那么,也就没有几年之后再度发生问题疫苗事件。

  所以,某种程度上,中国人的观念中,需要更多的权利、契约等海派文化的特质。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疫苗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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