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胡印斌
还记得“海南岛”和“吐鲁番”吗?现在的流动人口还那么热衷于流动生娃吗?据中国人民大学陈卫和吴丽丽合作的《中国人口迁移与生育率关系研究》表明,城市外来人口的生育率不仅显著低于农村本地人口,而且也低于城市本地人口。有关研究显示,中国农村人口生育观的变化,根源是城镇化与生育政策的双重挤压。(《第一财经日报》10月21日)
相信很多人对于当下农村进城人口生育状况的了解,仍来自于舞台小品或者干脆就是一种生活直觉。而“大数据”呈现出来的“流动人口不愿生娃”图景,却让人有些讶异。城乡人口低潮来得如此迅速,不期然竟裹挟了数以亿计的边缘人群,这应该是很多公共政策制定者始料未及的。不过,如果只是将这种生育观归结到“城镇化”等,则未免失之简单化了。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生不生娃、生几个娃,不仅取决于“养儿防老”的传统,“重男轻女”的习惯,更与其在城市里的收入水平,以及长远收入预期有着密切关联。而后者往往会潜移默化影响前者,巨大的生存压力是影响生育意愿的关键因素。就像报道中在京卖菜的山东妇女张秀所言,“要两个都是多的!”“处处都要花钱,再生一个,他能养活我们娘几个?”
从现实看,流动人口群体的生育成本,基本上要靠个体承担。城市相对完备的生育保障体系,并没有覆盖这一个群体。这些进城务工人员在生娃养娃的过程中,不但需要支付不菲的额外费用,没有单位报销费用,也没有政策恩惠,享受廉价便捷的服务,还要因为生养耽误工作而支付时间成本。这样的账算下来,显然是不可承受的重负,难怪要抱怨。
这其中,至少包含了两个概念,一是推迟生育的时间,这实际上也是导致人口生育率下降的一个重要因素,限于女性生育的生理限制,往往推迟了就等于减少了;再一个才是实际生育数量的减少比如,生一个两个娃就可以了。而随着农村青壮年人口潮涌进城,尽管也可能很难在短期内改变爱生娃的习惯,但生育绝对数量的下降,则是不争的事实。
这样的现状当然与农民的“城镇化”不无关联,但似乎却不应该记到“城镇化”的账上。城镇化应该是一个全民共同参与、共享改革红利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应该减缩或者褫夺流动人口包括生育权在内的诸般合法权益。可以说,导致流动人口不愿生娃的根源,应该是将流动人口排除在改革红利之外的“伪城镇化”,并非国家强力推动城镇化的本意。
很多时候,很多地方的所谓“城镇化”,只是把农民的土地拿走,让自动转化为“市民”的农民自生自灭,自己承担城市化的高昂成本。城市本该一体惠及的社会保障政策,往往只覆盖城市人口,巨量流动人口沦为边缘人群,缺乏基本的保障。这样抬高门槛的城镇化思路,不仅不利于流动人口的繁衍生息,也不符合国家的经济社会政策,有违公平公正。
其实,致力于城镇化的各地,应该尽快制定覆盖城乡人群的制度举措,不要只想着利用农村人口的廉价劳动力,而是要让政策惠及全体国民,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共享改革红利。一方面要不断扩大就业,切实降低进城务工人员的门槛,减轻其生活压力,分担城镇化的成本;,另一方面,也应该在生育保障方面有所作为,实现稳定、可预期的生育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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