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朱少华
据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11月19日凌晨,湖南妇女刘某凤在莞城区步步高派出所门口自缢身亡。(据11月23日中新网)
这个妇女为何在派出所门口自缢?当天消息一出,社会上即议论纷纷。据日前《新京报》报道,主要是因为女子认为丈夫被故意伤害致死,但又无法接受派出所及相关部门鉴定的丈夫心脏病发作死亡的事实,多次向警方反映诉求无果,于11月19日凌晨4时许,刘某凤才在步步高派出所门口自缢的。
但是警方对这第一次通报就让人产生不少质疑,其一:刘某凤在派出所期间和警方发生过争执,有多人看见其被铐在派出所办公室内。但警方通报未提及这一细节。其二:派出所应该是24小时都有人上班,即便是在凌晨,也应该有人值班,为何一个大活人就把绳子拴在门口的横梁上自缢,值班人员竟没有发现?其三:派出所内有监控,派出所门口更有监控。要把这些监控都调出来,刘某凤在派出所的一举一动及在门口自缢的过程都清清楚楚。但家属要求看监控,警方却断然拒绝。
而这次通报我们看到,一字一句言语谨慎,也把人们部分的疑问解释的冠冕堂皇,按照警方的这个通报,这个派出所对刘某凤的自杀不仅没有丝毫责任,更已经做到尽职尽责,甚至还有警察被妇女打伤,派出所也算是做到仁至义尽了。但是让人奇怪的是,当地警方为何要这般的放着简单明了路子不走,偏偏要去自找麻烦?警方这么卖力的一再斟字酌句,两次通报。为何不把派出所内外的监控录像公布出来?只要把监控公布出来,不仅根本不需要这些通报,公众的所有疑问也会烟消云散。简单的不做而偏偏选择麻烦,这不是自寻烦恼吗?
现在通报的两次,不仅没有大小人们的疑虑,反而让人们的疑虑更重了。每次出现这样的事情时,当事的执法部门总是向社会信誓旦旦的表示,要相信当地部门,一定会“公平公正”的查处此事。但是不要忘了,公平公正的前提是“公开”,在这一点上遮遮掩掩,捂着盖着,还谈什么“公平公正”,这可能吗?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