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税率”没有理由向发达国家看齐

2014年12月02日09:32  新闻专栏  作者:王传涛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11月28日晚上,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11月29日起,汽油和柴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分别提高0.12元/升和0.14元/升。此次提高消费税恰逢油价“九连跌”,因此,消费税上调后,国内油价不会上涨,也不会降低。记者通过计算发现,消费者每加1元钱的汽油,就包含0.34元的税。财政部、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成品油税负远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第一财经日报》12月1日)

  成品油中34%的税率,到底高不高?对于这一问题,广大车主显然并不认同相关部委负责人的说法。但是,真实的情况确实如相关官员所讲,欧美发达国家的成品油税率比我国成品油税率高出不少。据了解,欧盟汽柴油流转税税率分别为56%和50%;日本的汽柴油流转税税负分别为42%和30%,韩国的汽柴油流转税税负分别为52%和43%。对比之下,我国成品油的税率还有很大的上调空间。

  然而,我国成品油税率却根本没有理由向欧美日韩等国家看齐。我们常讲,政府征税要首先确保“税出有名”,继而“名正则言顺”。那么,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名”又是什么?不可否认的是,欧美日韩许多国家的成品油税率确实比我国高,但之如美国等一些国家,所有的高速公路中有90%以上完全免费的。对比之下,我国连一些二级公路都没有免费的现实,就会让“成品油34%税率”的现实无法被理解和接受。

  2009年,我国《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实施。按方案规定,我国取消了一些公路收费,如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但改革方案还明确规定,“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对于这样一条改革内容,在时隔5年之后,不能不遗憾的是,许多过路过桥费包括一些收费到期的、收费数额远远超过当初建设用款的路桥收费,都并没有取消。许多地方的高速公路和路桥收费站,仍然如“印钞机”一样为相关利益集团进行服务。近5年以来,成品油税率呈上涨之势,而路桥收费却不见减少,就算再低的成品油税率,也是奇高无比的。

  除了“税收无名”,和欧美国家比税率仍然是一种自降品格、自贬智商的方法。一是,我国成品油价格并不低,这既包括绝对价格,又包括相对价格。即无论是成品油价格的绝对值,还是相比于居民的平均收入的相对值,我国油价都是在高位运行的。二是,税率高的前提是财政的透明,并在阳光机制里实现社会福利的稳步提高,在一些西方国家那里,税高从来不是新闻,但是,那此地区是实现了教育、医疗、养老等完全免费的财税与福利机制,甚至一些地方实现了水电的全免费。相较而言,没有给出“征税用途”并无法确保阳光下运行的权力征税,就有些说不过去。

  正如英国经济学家哥尔柏所讲,“征税这种技术,就是拨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征税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学问——它的目标就是要让广大纳税人在多缴了税的时候,还感觉不到痛苦。必须要承认的是,在油价“九连跌”之际,提高成品油的税率,反映了征税的智慧与艺术性。但是,相关部门负责人之于“成品油税率远不及欧美国家”的说法却很业余。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成品油 税率 发达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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