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那些道歉: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2014年12月08日18:32  新闻专栏  作者:锦麟观察  

  2014年,央视靠频繁播出公众人物忏悔视频刷出不少存在感,由于北京警方今年在严打黄赌毒的给力表现,一些昔日的公众人物要想上央视忏悔去,还得排队。网友调侃的监狱风云组合阵容异常强大,吸毒的有歌星李代沫、导演张元、演员张默、高虎、编剧宁财神,台湾当红小生柯震东,成龙儿子房祖名等,嫖娼队伍除了演员黄海波及导演王全安以外,还混进了大V薛蛮子,赌博被抓的是炫富女郭美美。

  他们完美地诠释了张爱玲那句“人生是一袭华丽的袍子,里面爬满了虱子”。而央视最热衷的就是赶在法院审判前,先把一只只虱子捉出来,捏死了给大家看。

  不是所有违法公众人物都有上国家级媒体忏悔的“待遇”,成龙儿子房祖名就免去了像柯震东那样涕泪横流的“一点都不偶像”的行为。也不是所有上电视忏悔的公众人物只认罪就行,电视上的薛蛮子除了要生动地描述嫖娼的违法经过,还需花大量篇幅忏悔自己当大V期间转发不实消息。同样遭遇的还有郭美美,因开设赌场被抓的郭美美居然忏悔起自己给红会抹黑的事儿,跑题也跑得太远了,难不成人家玩的就是声东击西?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但凡上了央视一忏悔,所有的争议一夜间偃旗息鼓,很快观众就会代替法官迅速判定出此人是否有罪,是不是好人,非黑即白,简单粗暴。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涉嫌新闻敲诈一案极具代表性,新快报头条力挺“请放人”后,央视播出陈永洲承认收受50万贿赂的视频,舆论立刻从同情、中立立场旋即转变为几乎完全接受陈永洲的有罪推定。一年后法院一审审判,认定陈永洲犯罪所得实为3万元,没有多少人会再去关注这个数字与央视播出陈永洲所说的受贿50万有什么不同。

  实际上央视播出这些忏悔画面都是警方所拍的审讯画面,有学者指出央视的行为涉嫌违法。首先,违反“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薛蛮子等人并不知道自己的忏悔可能会被亿万观众看见,违背本人意愿在公开播放的电视上做有罪供述,或许是一种变相的强迫自证其罪。

  其次,这些审讯画面需经过法庭质证,才能作为证据,现在抢先播出,可能影响后期的法庭质证结果。

  另外,只有供述不足以定罪,需有其他证据佐证,媒体将未经查证的证词播出不妥。再有,在法院未审判的情况下,媒体提前对其认定有罪,违反“无罪推定”原则(即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

  媒体报道会不会影响司法审判?2011年药家鑫案审判过程中,一些媒体歪曲、强化了药家鑫的刻板印象——“撞伤不如撞死”的冷漠,“富二代”、“官二代”的不实身份标签,以及与“乡下人难缠”的阶层对立,“激情杀人”的可笑荒谬。药家鑫的辩护律师路钢认为,原本一起普通刑事案件却被某些人利用媒体歪曲事实,将案件妖魔化,他认为“司法程序受到了严重干扰,使该案审判极不公正”。

  美国上个世纪50年代也发生过一起争议性较大的案件,外科医生谢帕德在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的情况下被媒体及公众推断是杀妻凶手,媒体为了炒作甚至制造新闻,在强大的民意压力下,谢帕德被判谋杀罪名成立。

  在狱中熬过12个年头后,该案重新审理,他被无罪释放。宣判他无罪的大法官说“法院必须根据法律原则和规则来保障他们的审理程序不受外界干扰而存在偏颇。”,“律师和新闻界在信息方面的合作,会影响刑事审判的公正性,不仅应该受到规制,而且应该受到责备和法庭纪律的处罚。

  编剧宁财神因吸毒在央视忏悔后,重回公众生活的他说完全不后悔,人生总要有各种各样的经历。该话一出,众多网友抡起道德大刀,向他头上砍去,白岩松更是在节目中说应再踹他几脚。宁财神反击:嘴上说后悔没用,长点记性以后不再同一个地方崴脚就是了。他还后悔了自己在“央视忏悔”的行为:“哭得梨花带雨悔不该当初这种演法,除了满足陌生人的观影期待,还有其他意义么?”

  当然,这话又招来了新一波口诛笔伐。宁财神最后用50块钱将拥有800万粉丝的微博号出让给了和菜头。和菜头说登陆他的微博,满屏都是谩骂:“感觉是有好多他的亲生兄弟姐妹对他痛心疾首,而且满嘴生殖器官”。

  上央视忏悔基本宣告“见光死”了。媒体操纵民意也受民意裹挟,还是让法官说了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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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忏悔 公众 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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