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骂法官被拘,谁在伤害司法尊严

2015年08月08日09:02  新闻专栏  作者:傩送  
法官能不能被骂,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法官能不能被骂,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傩送

  8月4日,陕西大荔县法院法官给一名女教师递送法律文书,找其签字,女教师声称因对方未出示工作证、不让看文书而骂对方“滚”,法院方面随即出动多人将女教师抬上警车,并对之处以15日拘留。记者获悉,女教师已于8月6日晚被提前解除拘留,法院方面称女教师已就自己的行为认错并道歉;女教师的男友称,因怕惹麻烦,不想再追究此事。(《南方都市报》8月7日)

  因骂法官“滚”就被拘留,难道法官高人一等,连骂都骂不得?这件事让很多网友觉得不可思议,普遍觉得法院做得太过分了。

  法官能不能被骂,这要视具体情形而定。中国古代有个“咆哮公堂罪”,犯此罪者,按《大宋律》,轻者掌嘴一十,重者杖脊二十;按《大清律例》,轻者掌嘴四十,带枷游行三天,重者会被流放;在西方一些国家,当庭辱骂法官可能触犯“藐视法庭罪”,轻则罚款,重则坐牢。此中要义是,法官在执行公务时,代表的不是他个人,而是法律,这个时候骂法官就是比较严重的事情,和泼妇骂街不可同日而语。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荔县法院拘留骂法官的女教师,依据的应该是这一条。但女教师被拘留是否体现了“罪罚相当”,从目前媒体披露出来的信息看,依然是个疑问。

  女教师骂人肯定是不对的,但如果仅仅是骂法官“滚”,肯定够不上“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除非女教师还有其他过激行为。法院方面称,女教师不仅骂人,还打了人——若果真如此,女教师的确有“暴力”嫌疑,但女教师及其学校否认有打人的行为。

  双方各执一词,而学校的监控录像并未记录下事发一幕。按法院的说法,是学校将监控视频删除了,可去给女教师递送法律文书的法院一行三人,也未携带执法记录仪,据说是因为“没电了”。法院所能提供的证据,仅有与当事法官同行的书记员和法警的证言,他们说女教师打了法官,但“自己人”的证言显然不足以服众。学校方面则表示,他们能找出更多的人证明女教师并没有殴打法官。所以这事儿就有些说不清,在旁人看来就是一桩无头悬案。

  在这种情形下,法院将女教师拘留,其合法性就令人生疑。法院负责人说,“当事人拒收判决书并让法官滚,伤害的不是法官个人,而是法律的严肃性”,这话说得正义凛然、掷地有声,但无法解释为什么女教师被关了两天就给放了出来。如果法院方面真的理直气壮,那么该拘留几天就是几天,哪能对方一认错就放人?这不像是为了维护司法尊严,倒更像是为了替挨骂法官找回面子——既然女教师服输了,道歉了,还写了份保证书,这事儿就算扯平了。

  如果事情是这样,大荔县法院的做法就太儿戏了,不仅“法律的严肃性”荡然无存,还涉嫌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这一事件中,司法尊严的确是被严重伤害了,但伤害司法尊严的究竟是女教师还是法官,或者说司法尊严被谁伤害得更多一些,真的要打上一个问号。

  为确保司法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法律授权人民法院可对严重妨碍诉讼活动者进行司法拘留,但这一权力必须慎用,尤其是必须依法行使,不能异化为司法人员泄私愤的工具。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女教师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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