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马涤明
24日20时40分许,贵州遵义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遵义警方证实,遵义市公安局离退休干部管理科副科长李昱丰,醉驾,逆行,冲上人行道,连撞4名路人并致1死3伤。目前李昱丰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拘。(9月26日《新京报》)
公安局警官醉驾肇事,当地警方依法处置,震惊之余,公众可稍感淡定。而笔者则关注到另一个细节——公安局离退休干部管理科副科长,肇事者任职的部门,是个什么样的部门,有无必要存在或单设?
网搜“离退休干部管理科”发现,各地很多单位设有这种机构,有的叫科,有的叫处、办。我认为,对离休人员,政府和原单位给予一定的关怀照顾,可以理解,但是否有必要单设一个部门从事这项工作,值得商榷。某地《离退休干部管理科工作职责》主要内容是“会同和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并抓好督促检查落实;负责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和离退休费标准及数额的审批工作;办理离退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干部退休手续、荣誉证书和退休证书....。.”,以及节日慰问、文体活动等等。不难看出,很多的职责,内容都比较“务虚”;有实际内容的职责,也多是全年工作几天就能全部做完的,完全可以归入相关部门。而离退休干部管理作为一个单设的部门,恐怕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科长或处长或主任,下面还要配备一些办事人员。比如遵义市公安局的离退干部管理科,就有副科长,而且可能不止一名。
政府部门内部机构,不是单位随意设置,而要经过核编定员,进而拨付相应的财政经费——公众、纳税人最关注的是这个问题。中国的公共服务成本或叫政府成本,在世界上处于高水平,成本高的原因比较复杂,但机构庞大、臃肿、冗员过多是一大原因,且是顽症。而如果纳税人比较严苛或话语权足够,有些机构恐怕不能允许存在。特别是那些以养人养官为“基本职能”的机构。离休干部管理机构,地方政府一级有必要单设;职能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单设这种机构,当初或有必要,然而随着建国前参加工作人员的逐年减少,这种机构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所涉职能完全可以并入相关部门。否则,这种机构有可能异化为养人养官之地。
离休人员,国家对其实行终身制福利养老,合情合理。但养老公平焦虑的背景下,机关退休人员继续享受特殊福利,甚至设置专门的机构负责“执行落实”,这与当前的改革精神格格不入。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