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儿死亡,家属为何聚众围攻医护人员?

2015年09月30日09:02  新闻专栏  作者:傩送  
太康县人民医院医生护士被逼轮流抱幼儿尸体 太康县人民医院医生护士被逼轮流抱幼儿尸体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傩送

  9月27日晚上6点多,在河南太康县人民医院门前发生了令人沉痛和震惊的一幕,医生和护士被逼着轮流抱着一名幼儿的尸体,孩子家人在一旁指责、谩骂和威胁。事件起因是,孩子因突发高烧被送到医院治疗,一天后不治身亡,孩子的家人认为医院应该为孩子的死负责。医院方面控告家属的辱骂、殴打和聚众闹事等行为,目前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28日上午,太康县医院的医护人员聚集到大街上,举着“还我尊严、还我人格”的牌子,抗议这起围攻侮辱医护人员的事件。(中国网9月29日)

  很同情患儿家属一方的不幸遭遇。事发中秋节,这本来是一个欢庆团圆的日子,孰料患儿意外死亡,骨肉分离,天人永隔,此时的悲愤心情,非外人所能感同身受。但我坚决不认可家属以聚众闹事、殴打侮辱医护人员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

  民谚有云:“医生治病不治命。”这话虽有几分宿命色彩,但也说明一个道理:医生是人不是神,囿于人类对疾病的认知局限、医疗水平有限等多种客观因素,总有医院治不好的病。哪个医院不死人?若一死人就闹事,没有哪家医院能开得下去,也没人愿意做医生。

  无论患儿的不治身亡是否缘于医疗事故,殴打、谩骂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合理方式。家属认为医院应该为孩子的死负责,这需要权威的医疗事故鉴定来认定。患儿的父亲声称医院方面存在篡改病例等违规情况,并握有证据——若果真如此,依法维权就是了。逼着医护人员“抱尸示众”,这就超出了让人理解和同情的范畴,严重侵犯了医护人员的人格尊严,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也间接侵犯了其他患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此种行径,必须依法严惩。

  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医闹入刑”成为现实,聚众殴打医护人员、冲击医疗机构有可能面临最高7年刑期。在此背景下,依然出现逼着医护人员“抱尸示众”这样恶劣的医闹行为,谴责之余仍然有必要反思。

  严刑峻法的威慑力并不足以解决所有的医闹问题。没有一个人会在亲人意外死亡时无动于衷,总会讨要一个“说法”,借此说服自己接受不幸的现实。而“说法”的公信力,取决于公平的裁决,这首先需要一套公平的医疗纠纷处置规则。如果患者不信任规则,或认为规则有利于保护医院和医生,就会倾向于按丛林法则解决问题。

  太康县这起医闹事件,从医院以及当地有关部门的所作所为看,也暴露出不少问题。至少,医院的医患沟通机制和应急机制是不健全的,对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以及随后发生的医闹预判不足,没能及时安抚家属情绪。警方也暴露出现场处置能力的缺陷,“抱尸示众”当日没能控制住事态,第二天家属还把棺材抬到了医院门口。而最大的问题是,为什么家属在患儿意外死亡时,第一时间不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而是聚众围攻医护人员?这样的“习惯性动作”,恐怕不能全归因于不懂法。

  正如医生总有冶不好的病,医疗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但医疗纠纷发展成“医闹”,却是法治社会不该出现的图景。关于如何遏制以“医闹”为表征的恶性医患冲突,这些年舆论探讨已非常充分,行业内外基本达成共识,首要在于建立起一套有公信力的仲裁机制,由高度专业和中立的“第三方”来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和医患纠纷调解。“医闹入刑”之后,“第三方”的亮相不能再拖泥带水了。

  患者的权益和医生的尊严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从目前看,某些地方的现有医纠纠纷处置机制既保护不了患者的权益,也保护不了医生的尊严。近年来一些地方虽已开始试水“第三方调解”,但“中立机构不中立”的问题依然存在,“第三方”并未赢得患者的足够信任,这需要更为全面和深入的医改来破题。某种意义上说,医闹现象是日渐减少还是日益猖獗,是检验医改成败的一块沉甸甸的试金石。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医闹 医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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