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刘雪松
昨天上午,一拨只遮三点的女版“斯巴达勇士”,肉晃晃裸露北京国贸附近。这是继三个月前北京街头由洋模组成的“斯巴达勇士”被民警扑倒就擒之后,又一拨用底裤挑战法治底限的“真的勇士”,只不过这一次,女版斯巴达们早有接应,让中午赶到现场的民警扑了个空。
昨天上阵的这拨“女勇士”,后腰写着“用我”,双臀各印着一个二维码,撅起来方便让人扫的那种。这身打扮,显然是用来挑逗路人的眼球的。很多人说中国一些女孩一旦不要脸起来,只是几个钱的问题。其实这话也不尽然。这些很多时候把头发遮在脸上的女孩,从她们显得有些猥琐的形态来看,多少还是要些脸的,不像那些个洋男模,镜头面前笑得那么“图样图森破”,被警察摁倒在地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们只是为几个小钱挑战着自己的底裤,真正的勇士却是她们幕后的策划者,那些用金钱换来一具具肉身,挑战法律底限的商家。
这是与法律之间的一场肉身碰瓷。以成批量、超底限的暴露女子在京城闹市区从事商业推广活动,不论是否报批,都是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一种极端行为方式。它的极端之处不仅仅在于穿着的超底限,更在于这种挑逗露骨的互动方式,已经引起了许多围观者的强烈不满。
主办这场活动的幕后商家,应该也是知道这种营销方式是入不了法治允许的眼界的,所以商家比这些裸露的女子更猥琐的是,既想做“勇士”,又不敢被警方所逮着,纯粹是跟执法人员在玩躲猫猫。因此,比恶俗营销本身更恶劣的,正是挑逗法治的一颗碰瓷之心。
与其说这次恶俗的营销,是以人性的弱点为所谓的亮点,不如说是以法治的软肋为弱点的又一次对法律的挑逗。三个月前的“斯巴达勇士”在北京街头被民警制止之后,营销商曾经出面回应称纯属“误会”,并且当晚就与警方进行了沟通,“消除了误会”。实际上,这起法律碰瓷,最终是不了了之。
这么火爆的场景,这么低廉的成本,当然会引来更多挑逗法治的碰瓷者。所以,女版斯巴达勇士,可以视为前一场街头闹剧的复制品。从斯巴达的短裤、到女版斯巴达的丁字裤,从人手一罐饮料促销、到两扇屁股上扫二维码。有了前一次不了了之的试探,便有了这一次越露越暴的恶俗。这已经不是在与法治打擦边球,而是在打情骂俏扇耳光。
恶俗就是如此,怎么恶心人怎么来,怎么招人骂怎么来。中国的一些商家与策划者,黔驴技穷到比拼肉体暴露的程度上来,这是受众审美目光被污染的不幸,是法治的软肋硬不起来的不幸。新修订的广告法,虽然设置了这样那样的极限用语、违禁词汇,但是对于这类挑战受众审美极限的恶俗营销手段却没招没辙。虽然北京街头的裸男裸女每次出来都被民众的口水淹没,但治安管理的力度却远远超过了人们视觉与心理所能承受的尺度。这种看似包容的法治环境,实际上反映的是法治不到位所客观带来的纵容效果。
法治不拼力度,所谓的创意者,就会不停地跟你拼尺度。今天她们把二维码印在臀部,鬼晓得明天会把二维码钱在哪个更加私密的部位。底裤与底限,穿多与穿少,对于很多人来说,脸皮不是关键,关键是看法治硬不硬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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