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读教育能让弑师少年改邪归正吗

2015年11月03日09:13  新闻专栏  作者:王学进  
工读学校举行活动/资料图 工读学校举行活动/资料图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王学进

  10月18日,湖南邵东县3名沉迷网络的未成年少年,杀害了相熟的小学老师李桂云。10月24日,李桂云遇害六天后,犯罪嫌疑人刘风在邵阳市工读学校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杀人后,夜夜被噩梦惊醒。(11月2日《新京报》)

  刘风今年13岁零6个月,只相差6个月,就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了,算他运气,杀了人还能免于牢狱之灾。还真让他说对了,当其他两名同伴打算松手的时候,是他的一句提醒:“没关系,我们还小,不犯法”,最终让三少年放胆杀害了李老师,因未到法定年龄,被送到工读学校教育就读。

  在工读学校的感觉怎么样?刘风说:早上起来跑步半个小时,做五十个俯卧撑,还有另外的运动,然后吃早餐。全天都是课,不能休息,又累又饿。感觉一天都呆不住了,只想离开这里,现在就想回去。到了这里,才发现原来的生活有多好。

  现在回去肯定办不到,但不久后他和其他两名嫌犯就要回归家庭和社会,甚或学校。但谁敢保证刘风这样的屡犯、惯偷经过一段时间的工读教育就能改邪归正?就能保证不再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我表示怀疑。

  我的怀疑基于对工读教育的认识。先来看工读学校的现状。10月27日《光明日报》刊发了一篇工读学校的调查报道,目前我国的工读学校很不景气。报道援引全国政协常委、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徐辉的话说,“目前,全国工读学校不足百所(1966年前还有200所),其中大多数处于勉强维持办学的状态,‘四缺’缺学生、缺教师、缺经费、缺认可)成普遍问题,而具有良好办学条件并享有良好社会声誉的工读学校仅为少数。”此外,工读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行为矫治等方面的标准不统一,严重影响教学质量。

  再说课程设置。198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工读学校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依法成为承担教育任务的学校,在教学内容、课程设置、班级组建、教学管理、考核制度等方面趋同于普通学校,强化了其义务教育的共性,这虽是一个进步,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淡化了它的特殊性,即惩罚、矫治和改造的功能。

  工读教育的生命线在于矫治。工读教育毕竟不同于义务教育,如果只注重对工读学生进行文化知识教育,忽视了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必然会导致工读矫治无法实现预期目标,未免得不偿失。而现在的最大问题恰恰是工读教育偏离了矫治这一主旨。这点从刘风的自述中可见一斑,除了晨跑和做俯卧撑,全天都在上课。

  当然课堂教育也有矫治功能,这取决于教师的学养和水平。可据我所知,从事工读教育的好教师不多,留守的教师也大多因为办学的封闭性,——既不与同类学校交流沟通,也不与普通学校进行业务交流,绝少外出教研,也不参加各级各类的教育教学年会、论坛,导致教育经验无法共享,——教育理念和方法都比较陈旧落后,教学和矫治效果可想而知。

  在工读教育日益萎缩的现状之下,我不敢指望工读学校能感化改造刘风等三名犯下重罪的少年嫌犯。万一三人从工读学校“毕业”后,积习难改,做下再次危害社会的事,怎么办?

  工读教育到底该如何承担起其“特殊教育”的重要性,现在必须认真面对。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工读 改邪归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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