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洪巧俊
无巧不成书。一天出现两条骂领导的新闻,领导是不能骂的,骂了就“摊上大事了”。
延安市宝塔区桥沟镇中心小学的一名女教师,在学校微信群里说“开会让狗咬了”,该校校长认为这是在指桑骂槐,骂的就是他,而女教师则说这是在对号入座。于是该校校长召开全体教师行政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将“扬缓”停职停薪一周。(12月3日《华商报》)
另一条是陕西榆林市吴堡县人大副主任田树昌醉酒后在吧台前骂市领导,视频里服务员劝醉酒男子离开,男子面露不满,并说:“你算什么,胡志强(榆林市委书记)吧又算什么!” 官微发布消息称,榆林市纪委监察局已经介入调查。(12月3日《法制晚报》)
两个骂领导事件同在陕西省,但不在一个市,一个骂校长,一个骂市委书记,校长是桥沟镇中心小学校长,最多是个股级干部,书记是榆林市委书记,是厅局级官员,可见骂领导不在职务大小就“摊上大事了”,只要骂了就“后果很严重”,这不,一个停职停薪一周,一个正在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调查。
先说说“开会让狗咬了”,校长会上批评了该女教师,女教师在学校微信群里发,“开会让狗咬了”,的确是在泄愤,在指桑骂槐骂校长。将心比心,被骂了,心里不舒服,这也理解。从另一个方面来讲,校长批评教师,是不是对的,是对的,方式方法是不是对?这位女教师指桑骂槐显然不对,校长可以找其他领导对她进行批评教育,而不是打击报复。
可以说,这位校校长的报复显得“非常高明”,高明在哪?召开全体教师行政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来决定这位女教师停职停薪一周。校长就可以冠冕堂皇地说,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决定,是全体教师的决定。表面上是民主,实质上是在滥用民主。可以说这样的无记名投票,领导大都是赢家,没有人愿意得罪领导,虽然是无记名投票,但旁边往往有眼。前面说了,骂领导是不对的,但不是罪,因为情况并不严重。刑法第246条规定:“以侮辱性的语言攻击他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况严重的,”即构成侮辱罪。再说哪一条法律规定“骂领导”就可以停职?说“开会让狗咬了”就被停职,也是权力在乱咬人。
再说吴堡县人大副主任田树昌,他酒醉在吧台前骂市领导,“你算什么,胡志强(榆林市委书记)吧又算什么!”是不是骂了市领导当地纪检就介入调查,或者说骂了市委书记,引起了当地纪检部门的“高度重视”,这个不好猜测。但我想,即使当地纪检部门要处理田树昌,也不会拿这条作理由。身为领导干部,在公众场合如此失态,显然有损于政府的形象。再就是田树昌进豪华的酒店,有没有违犯中央八项规定?这才是调查的关键。
女教师和田树昌都是因骂领导而引火烧身,且“后果很严重”,但对女教师的处理显然就不公平,置于对田树昌如何处理,相信当地纪检部门会有一个合理又合法的处置。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