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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世纪的台湾殖民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0:01 新世纪周刊

  -本刊记者/廖素冰

  1895年,清政府和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中国将辽东半岛、澎湖群岛和台湾割让给日本。

  在日本侵占台湾的50年内,日

  本政府先后派出19任台湾总督,作为在中国台湾地区实施殖民统治的独裁者。

  台海出版社社长、《台湾民众抗日史》作者安然将日本统治台湾分为三个方面,一个是政治上不给台湾人以平等的政 治权利;经济上对大米、蔗糖、樟脑等主要农产品实行专卖;文化上主要推行“皇民化”政策。

  暴力统治

  公民政治地位如何,从颁布的法律便可一窥全貌。日本总督府1896年发布了“关于施行台湾之法律”,由于文件 编号为第63号法律,所以称为“六三法”。“六三法”总共6条,成为日本统治台湾的基本法。此法确定了台湾的特殊化, 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总督的独裁权力,主要内容是镇压台湾抗日军队和压制台湾人民的基本权利。

  在日本对台湾殖民时期,台湾百姓面对淘气啼哭的孩子经常这么吓唬:“大人来啦!”所谓“大人”就是指当时的日 本警察。1896年,第一批日本警察抵台。统治一个未被驯服的民族,日本殖民者的办法是依靠暴力机器。

  1897年,日本第三任总督乃木希典,制定了“三段警备法”。此法规定:山泽地带的治安由军队及宪兵负责;村 落的治安,由警察担当;山泽和村落之间,则由宪兵和警察共同戒备。这是一部由军队、宪兵、警察合作镇压、统治台湾人民 的殖民法。对于不满或敢于反抗者,殖民者则依靠“匪徒刑罚令”和“保甲条例”,违反者处以重罚。日本占领下的台湾,完 全是日本军警的世界。

  “虽然警察中也有台湾人,但数量极少,并且没有人可以被任命担当高级职务。”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史研究中心主 任张海鹏说,当时台湾人在政治上没有地位可言。日本殖民当局的治台政策就是“以台制台、以台治台”。

  经济掠夺

  在经济上,日本将台湾看作原料来源地,只有索取,没有给予。当时对台湾的经济政策是“工业日本,农业台湾”, 让台湾来支持日本工业,完全为日本服务,此政策让台湾完全作为日本本国经济和对外战争的农业基地,几乎没有工业设施。

  日本殖民者首先将台湾山野田地收归官有,其次就是把持主要农作物专卖权。1895年,殖民政府首先施行“官有 林野取缔规则”,97%的林地变成了日本殖民者官产。3年后,殖民当局成立了“临时土地调查局”,接连颁布“台湾地籍 令”、“土地调查规划”、“土地征收规则”、“土地登记规则”,这些政策使台湾土地的3/4收归殖民当局手中。土地在 统治者手中的高度集中,使大量的台湾农民破产、逃亡。

  日本殖民当局在台湾实行专卖制度,扼住了台湾经济的咽喉,为日本国内赚取了高额利润。日本不仅对大米、蔗糖、 樟脑等主要农作物实行专卖,甚至食盐、烟、酒、火柴等生活必需品也实行专卖。殖民当局还把在日本国内禁止吸食的鸦片在 台湾进行销售,毒害台湾人民。

  台湾地处亚热带,物产丰富,仅樟脑产量就占世界产量的70%,同时盛产大米、蔗糖。比如大米,1900年每年 输往日本的大米有1400公吨,占当年台湾米生产总量的46%,粮食的大量输出造成岛内粮食严重缺乏,因而被称为“饥 饿输出”,大量的台湾人生活在饥寒交迫之中。“现在的日本人仍然很喜欢吃台湾产的大米,不仅是台湾米品质好,也是当年 掠夺的生活习惯留下的投影”,张海鹏解释日本人的这种“台湾喜好”。

  “一部台湾糖业史,就是一部日本殖民史”,这是一句形容当年日本人攫取台湾糖业之猖獗的评价。日本人不但爱吃 大米,也爱吃糖,台湾的蔗糖是日本必须掠夺的资源。日本殖民当局规定,蔗农生产的甘蔗只能卖给当地日本控制的制糖会社 。

  为了吸引和培植日本的垄断资本到台湾投资设厂,日本殖民者为他们制定了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比如给日本人低息 贷款,为了更有效地控制台湾的民间资本,台湾总督府有时还用行政的手段进行干预。同时,殖民政府加紧了对台湾民间资本 的压制,使它们无法与日本资本竞争。台湾人也不能办大的企业、公司。“但也有例外”,张海鹏说,比如当时引导日本人进 入台湾的第一人、辜振甫的父亲,日本就网开一面。辜氏企业是当时台湾为数极少的台人大企业。

  1937年“七七事变”之后,日本开始全面侵华,日本对于人员、物资需求突然高涨,为了战争需要,日本在台湾 兴建了一些基础工业,目的是生产战争必需品,而不是为台湾现代化建设做贡献。

  然而这却成了日后台湾亲日分子为日本殖民时期高唱赞歌的理由,认为日本撤离时给台湾留下了许多基础设施,使得 台湾后来能迅速发展经济。

  台湾历史学会秘书陈朝海对此说:“日本对台湾有功有过,50年殖民日本给台湾经济带来很大发展,使台湾走向现 代化。全世界殖民地都是那样!”

  对于此种论调,张海鹏认为,日本人在建设的时候是不会想到为自己统治下的劣等公民造福的。这是一个动机和结果 不完全对应的特例。此外,1895年前的台湾,本来就是全中国发展程度最好的地区,慈禧太后下令拆掉的铁路被运到了台 湾,台湾成为当时全国唯一通铁路的省份。

  “皇民化”运动

  日本大和民族从来认为自己是神的子民,其他民族都是劣等民族,这与希特勒的种族论在思想上是一致的。这种狂妄 自大的意识派生出当时对殖民地台湾的思想文化政策。

  1937年以后,为了全面控制台湾地区,日本当局推出了臭名昭著的“皇民化”运动,与东北沦陷区政策如出一辙 。皇民化运动的目的在于把台湾人同化成优等的日本人,让台湾与中华文明一刀两断,全心全意为日本国服务。

  皇民化具体体现在教育、宗教、语言文字、思想、日常生活等各个方面,是全方位的奴化体系。

  殖民当局在教育上推行差别教育和普及日语。日本小孩、台湾小孩和高山地区原住民小孩上的是区别明显的学校,在 学校中强制进行日语教育,并且控制台湾人接受中等、高等教育的人数。

  1928年成立的帝国大学(台湾大学),40年代日籍学生占81.8%,而中国学生则只有18.9%。教学内 容多以传播日本殖民文化为主,培养大日本臣民思想,涉及中国的历史、思想、文化的内容均被排挤在外,殖民当局意图从根 上切除中华民族文化的影响。

  1940年2月,日本殖民当局宣布“恩准”台湾人改用日本式姓名,否则不能求职,但收效甚微。即使改了名字的 ,还是保留了中华文化的痕迹,比如姓吕改为“宫下”,陈姓改作“颖川”,黄姓改作“江夏”,刘姓改为“中山”。李登辉 就有过“李登三郎”、“李登五郎”等不伦不类的名字,后来起了一个正式的日文名字“岩里政男”。1941年间改名的台 湾人有7万多人,第二年有约10万人。

  在“七·七事变”前后,日本总督府下达了撤销全台学校汉文科、废止各种报刊中文版的命令,强迫台湾民众学习、 使用日语。

  规定公务场合如果不用日语者立即解职,甚至如果买车票时听不懂日语,得到的回答是:“你不是皇民,买票要到后 边去。”当时在学校说一句汉语就要罚款一钱。日本当局公开宣布:“绝对禁止使用台湾语和汉文,不满者滚回支那去。”

  张海鹏介绍说:“一部分台湾人受到同化政策的改造,对日本产生认同感,李登辉是大政天皇时期出生,是被同化的 典型。”

  艰难光复

  1871年,琉球渔民在台湾上岸,被台湾人驱逐,1874年日本借口“保护日本居民”武力侵犯台湾,最后以败 军身份向腐败无能的清政府讨要了50万两白银,第一次尝到武力的甜头。当时的李鸿章在奏折中谈到日本时称“诚为中国永 久大患”。

  二战时期,台湾是日本向南洋、太平洋进军的基地,是一艘永不沉没的航空母舰,军事意义非比寻常。

  清灭亡后,混乱的中国无暇顾及台湾,蒋介石政府形式上统一中国后开始关注台湾收复问题。1934年4月,蒋在 抚州公开表态:日本要“将我们当作朝鲜、台湾这些地方一样”,不仅是东四省(注:指黑龙江、吉林、辽宁、热河)的失地 我们要收复,而且台湾一尺一寸都要由我们手里收回。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蒋介石再次公开提出收复台湾。1941年 珍珠港事件爆发,国民政府随后公开声明收回台湾。

  当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进入最后阶段时,关于台湾的去向争论颇多。国穷民弱的中国仅靠自身的力量很难收复台湾,中 国若不能在盟军攻克台湾之前谋求美英承诺台湾为中国的一部分,台湾的归属问题将变得复杂化。

  1943年《开罗宣言》,蒋介石在台湾问题上争取到了英美的支持,后又得到苏联支持。1943年,罗斯福开始 考虑战后的世界秩序问题。罗斯福希望在战后出现一个强大而亲美的中国,以填补日本战败后远东地区的权力真空。

  罗斯福希望通过促成台湾、香港等地的回归拉拢蒋介石政府,使之成为美国在战后遏制苏联的可靠盟友。据张海鹏介 绍,罗斯福甚至问蒋介石:“琉球你要不要?也可给你。”但蒋介石认为琉球不是中国领土,没有接受。(1879年日本吞 并琉球,改名冲绳县。)

  《开罗宣言》发表后,蒋介石成立台湾调查委员会,着手收复台湾工作,1945年10月25日,派台湾省行政长 官,不久又兼台湾警备总司令陈仪作为接收大员,接受了日本台湾总督兼日军第十方面军司令安藤利吉代表日本政府的无条件 投降。至此阔别了50年的台湾重回祖国。(本刊记者方璐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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