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月28日电 广州老百姓要告政府部门又多了条门路,昨日正式宣告设立的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将受理对广州市、区、县级的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诉、检举。
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是在这次市直机关的机构改革中,广州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同意设立的,在原来的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处挂牌办公。
据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该办公室具体负责对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的协调督察,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赔偿案的监督检查,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诉、检举,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
为充分发挥该办公室的职能,维护政府执法督察的权威,使行政执法督察有章可循,市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办理行政执法督察案件按照《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对投诉无论受不受理,都要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已受理的必须要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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