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媒体和公众都在关注着两位弱女子为自己胸部被辱讨说法的命运。这两位作出“惊人之举”的女子,一位是在深圳被外国人偷看胸部的郭女士,另一位则是自称在就医时遭医生强行触摸乳房的许小姐。据媒体报道,郭女士已经表示要向法院起诉那名对她非礼的美国人,并且索赔一元。许小姐也已向派出所报案,要求追究那位“羔羊医生”的刑事责任。虽然“胸部说法”这个词听起来有点别扭,但我还是要说一句,这个“说法”要得好!
关于郭女士欲向那名老外索赔一元的诉讼请求,有人撰文提出善意的批评,认为郭女士的一元诉讼请求既无法有效惩戒那名乱伸“咸猪手”的老外,也无法体现法律的威严。一句话,这样的诉讼请求有点儿戏。诚然,我很理解作者的心情。但于这起诉讼,我倒认为,索赔金额的多少应在其次,真正重要的是,郭女士勇于站出来讨说法的勇气,因为这次她是要为自己受辱的胸部讨上一个说法,而不是什么其他东西。
相信在绝大多数人的眼里,偷看女性胸部,应该属于性骚扰的范畴。既然和“性”这个字眼搭上了边,那说明这件事情有点隐私应该也是没什么疑问的,处理带隐私的问题,自然以私了为上策。倘若私了得好,既保住了面子,又拿到了票子,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但郭女士显然没有按惯例办事,她要把自己受到性侵害的隐私拿到公堂上来讨个说法,这对一名并没有太高文化的女性来说,是需要莫大的勇气的。既要为自己讨个说法,又不能被人指责为财迷心窍,除了象征性的索赔一元外,我想象不出郭女士还能想出更好的办法来。她毕竟不是什么专业人士,公众和舆论不能对她要求太高。所以我说,她的这个说法要得好,并不会因为仅仅索赔一元而褪色!
那位自称被医生强行触摸乳房的许小姐看起来比较现实,她提出了10万元的索赔请求。但随即有人对她的动机提出质疑,你究竟是要讨回自己的尊严,还是为了那10万元钱,再说,就那个了一下,至于狮子大开口,一下子要上10万吗……看看,即使那位许小姐有一步到位的勇气,还是闹了个吃力不讨好。无奈之下,只好到派出所报案了事。但许小姐的勇气还是让我感到很佩服,试想一下,一个女孩子要面对公众描述自己受辱的细节,那需要多大的勇气。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许小姐的受辱事实到底如何,只有她和那名医生两人知道。
如果说郭女士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被辱,去法院讨说法还有点骑虎难下的话,那许小姐则完全是自己找了一只老虎爬上去。在完全可以私了,并且保住自己名声的前提下,许小姐却义无返顾地选择了通过法律手段讨个说法实在令人颇为佩服她的突破禁锢的勇敢。在大多数人的眼里,许小姐也许是个把自己往流言旋涡里推的另类,在我看来,这样的另类还是多一点的为妙。我要说的是她的说法要得更好,并不会因为她索赔10万而打折。
也许两位女性先后勇敢地为自己的胸部讨说法有点偶然性,但我宁愿相信这其中更多的是一种必然性。应该说,这种必然性也正是她们维权行动的意义所在。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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