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三畏
媒体自觉不自觉地轻薄他人的痛苦和生命,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前不久,某报以《贫困让她丧失自信》为题报道一位母亲下岗、姐姐没工作、父亲退休的女大学生,正以“三陪”供自己读书。某报转载时就配发了一篇《用好贫困这笔财富》 的评论说,“贫穷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动力和鞭策,他们不仅拥有这笔财富,而且还在不断升值”,还“请善待和用好这笔财富”。
卖淫不对,这不用说,报道中的该女生本人也知道。可贫困是什么?贫困什么都可以是,但绝不能是财富!更何谈“善待和用好这笔财富”!
当然,这里可能还与“饿死事小”的道德冲动搅在一起,说来复杂。但联系到以前报告贫困大学生的《落泪是金》出来的时候,媒体上也有《大学生需要磨难》的评论,“磨”而到“难”都是大学生“需要”的,那么,将贫困作为“财富”当不是灵感突发,而是其来有自的了。
不过,这还不算。有的媒体除了漠视和嘲弄他人的痛苦,甚至可以在别人的生死关头喝倒彩。当有人失恋跳楼,有民工讨工资“跳楼”,有媒体称之为“跳楼秀”。此说的立足点是,他们多半不会真跳!一年前,我就在一张发行量不小的报纸上,看到记者对层出不穷的“跳楼”表示“心烦”,说是接到消息,去也不是,不去也不是,抨击说,媒体被“做跳楼秀”的人“策划”了。
是的,失恋者可能最后没有跳下去———可你为什么要“希望”人家跳下去呢?而“跳楼讨工资”本来就意在“讨工资”而不在“跳楼”,他们都是非常吃苦耐劳的“草根”,最大的愿望是生存下去,“跳楼”一事,不过是由于他们的权益长期不被人所关注,以此乞怜———他们怎么愿意真跳呢?
在这种情况下都不给以体恤的媒体,是很令人齿冷的。人类历史上,也许曾经有过这样冷对“跳楼”的个别人甚至阶层,但作为现代传播工具,这样表达“公意”,则可能是“开风气”的事情;尤其民工“跳楼秀”之前和之后的生存状况,有的媒体并不过问,却对“跳楼”给以如此的冷嘲。
这样“轻薄”他人的痛苦和生命,几等于明目张胆地“鼓励牺牲”。这样一路轻薄下去的逻辑结果是,民工们会被迫选择另外的、也可能是更反叛的攻击性的方式。而这绝不是什么美妙的事情。
这还不算,还有另一种对牺牲的“鼓励”,更加理直气壮。
某报两次报道了一位叫陈凤的年仅26岁并怀有5个月身孕的女青年,为保护她打工的超市的10万元现金被歹徒杀害的事迹。该超市的老板在追悼会上说,她“是我们购物中心的骄傲,是我们江油(事发四川江油市)的好儿女”。同时,该商场“已经着手向有关部门递交报告,申请追认陈凤为烈士”了;而陈凤白发苍苍的母亲的话也跟董事长如出一辙:老人家“泪流满面地说,幸好钱没抢走,我为女儿的壮举感到自豪”。
显然,根据人之常情,对于这样的惨祸,该超市老板应该负有责任并感到痛心,而不是什么“骄傲”;而按照通常的人性,陈凤的母亲则应有永难平复的悲痛而不是什么“自豪”。
然而,“骄傲”也罢,“自豪”也罢,虽然是“借他人之口”说出来,却应该说正是这些媒体的所谓“导向”所指。媒体本应去追问该商场,在当前的治安环境下,银行转一次款都是特警护卫,而该超市却每天让一位孕妇去存款,惨剧发生之后,该负怎样的责任,更应去追问一条(应该是两条)生命的价值。难道为了塑造一个新的烈士,就不能这样追问?
最后,我想这样提问:你愿意“拥有贫困这笔财富”吗?你愿意去玩一把“跳楼秀”吗?你愿意手无寸铁地与持刀歹徒搏斗吗?你愿意用你的生命去换他人的10万元吗?
如果所有这些答案都是否定的,我们是否可以说,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如此从容不迫地藐视他人的痛苦和生命,该是怎样一种可怕的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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