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机票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不只议票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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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12:59 扬子晚报 | ||
在昨天举行的民航机票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上,改革方案的整体思路得到了全体与会代表的赞同,但方案中机票定价的标准和票价浮动的空间,却遭到了多数消费者代表的质疑。 记者还注意到,此次听证会显然已突破了机票价格探讨的范畴。代表们还对规范票务市场、减少关联性收费、减免航空业税费负担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有关机票价格 改革方案:维持1997年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平均每人每公里0.75元为国内民航机票基准价,各航空公司可在上限25%和下限40%之内实行票价浮动。 代表观点一:基准价依据应更新 北京消费者代表任穗英指出,不应以6年前的成本来确定今天的基准价,而“应该使用1997年到2001年5年的平均值来计算。” 成都消费者代表赵梅认为:“我国民航业规模较小,人员冗杂,经营水平和效率低下等因素造成高成本是人所共知的,以此作为确定基准价的社会平均成本是否真正合理、必要?” 任穗英和周群两位代表共同提出:“基准价偏高且仍有下降空间,如果剔除不合理成本,基准价应该在每人每公里0.65元以下。” 专家代表、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的黄为指出:“方案中平均0.75元的基准定价水平并不意味着所有航线都使用完全相同的0.75元的基准价,长航线的基准价应该更低,短航线的基准价水平应该更高。所以应该在详细分析和测算的基础之上,制定民航定价改革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 代表观点二:票价下限应为四折 另一遭受质疑的是票价浮动的下限,湖北消费者代表朱荣茂说:“该方案制定了浮动下限是根据近三年来民航业的运营成本,这个数据不能反映真实情况,建议不设立下限,可以规定行业利润成本必须报批的制度。”另外,“这个方案让整个民航企业能保本经营,这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这样使民航企业缺乏发展的动力和压力,甚至把自己经营不善的经营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周群代表最为直接地提出:“在实践中,航空企业之间互相竞争,其实际执行的价格也已经达到了下降60%左右。因此,浮动下限在60%比较适宜。” 有关民航票务 代表建议一:应重视消费者权益身为律师的赵梅代表指出:“方案的基本 原则是要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的理解和认同对方案的贯彻执行有着重要意义,但是这次改革方案中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没有具体内容,显得空洞。” 代表任穗英说:“改革方案中涉及《价格法》,涉及《民航法》,但惟独没有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航机票价格改革应该把国家的利益、行业的效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同一水平上,缺一不可。任何一项改革忽视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都不会成功。” 代表建议二:规范机票延伸收费 中国消费者协会代表王前虎建议:“应该重视与机票价格相关的延伸收费问题。”他说:“我们在日常受理消费者投诉中发现,除了飞机票本身的价格问题之外,反映比较多的还有退票费比例不合理,机场建设费的收取问题等等。机场建设费应该明确其性质,是属于投资、捐赠还是税费,如果是税费,应该向纳税人说明收取依据和使用情况,如果是捐赠,要不要保证消费者自愿的权利,如果是投资,就应该有回报。” 代表建议三:建立透明票务渠道 上海消费者代表刘光震呼吁:“成立航空代理人协会,加强代理人的认定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机票价格信息交流渠道,整治虚假广告。票务市场要严格规范,严格禁止暗箱操作。在票价问题上,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 截至昨天下午4时30分听证会结束,机票价格改革方案并未确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司长赵小平表示:“听证会结束后,我们将根据与会代表的意见和此前通过互联网、热线电话搜集到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但赵司长并未透露最后方案的出台时间。袁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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